我們沒有銷售劣種
6月16日,和往常一樣,隆平高科(資訊行情論壇)重慶分公司總經理黃仕明還是一大早就到辦公室準備開始一天的工作。但一打開當天的報紙,他驚呆了,隆平高科重慶分公司涉嫌兩起劣種案。“簡直是晴天霹靂。”6月17日中午,黃仕明告訴記者,自己所在的公司自2003年5月籌建以來,一直與重慶市種業質量監督部門保持着良好的合作關係。在2003年8月開業之前,隆平高科重慶分公司就與重慶種子質量監督檢驗站簽訂了委託該站爲其所有上市種子進行檢驗的協議。開業快兩年了,目前隆平高科在重慶璧山、江津、忠縣、涪陵等地都建立了自己的種子生產基地,發展勢頭良好。調查發現,該公司從沒有銷售過假冒僞劣種子,而且各區縣政府相關職能部門也從未查處過隆平高科重慶分公司類似的不誠信行爲。
6月15日,重慶市工商局公開曝光十大農資違法案,其中有2件劣質種子銷售案牽扯到了隆平高科重慶分公司。
據市工商局通報,“古大於銷售劣質種子案”、“李自強銷售劣質種子案”,分別被處以2.1萬元和3萬元罰款。
今年1月13日,墊江人李自強在銷售“長玉13”雜交玉米種子時,被工商部門抽樣送檢爲劣質種子,數量一共3000公斤,來自“隆平高科”重慶分公司。今年1月5日,工商部門接羣衆舉報後,在豐都查獲並沒收了40公斤“長玉13”劣質種子。當事人古大於稱,這些種子是自己於去年12月20日在“隆平高科”重慶分公司購進的“長玉13”雜交玉米種,未銷售的1560公斤種子被查封。
上市公司賣劣種子坑農,這一具有強烈反差的消息迅速被本地媒體當做重磅炸彈。
袁隆平受到牽連
16日,隆平高科重慶劣種案通過媒體走向全國,一時間隆平高科重慶分公司涉嫌販賣劣質種子的消息被全國媒體誤傳。
由於涉及到隆平高科,這一農業板塊的龍頭股和身價高達千億元的袁隆平,該消息上網後被各大網站轉載,造成很大的負面影響,隨後網上的各種評論也大增,有的甚至直指袁隆平院士。
6月18日,隆平高科總裁顏衛彬發表聲明《誰也不能玷污“袁隆平”這塊金字招牌》表示,重慶分公司由於代發山西農科院穀子所開發公司發貨的玉米種子出現問題,而被不明真相的媒體記者不符合事實地進行了報道,給袁老師和公司聲譽造成了難以估量的損失,隆平高科確實冤枉大了。
一面是一些媒體對於隆平高科涉嫌劣質種子案的質疑,進而燒到袁隆平的身上:一面是隆平高科方面的喊冤,極力維護有“雜交水稻之父”之稱的袁隆平院士的聲譽。在兩種聲音發出的同時,事實真相成了衆人矚目的焦點。
都是代發惹的禍
“誰也沒有想到,一樁早已處理完畢並與隆平高科重慶分公司沒有任何關係的劣種案會讓德高望重的袁隆平院士受到傷害,我們因此要做千古罪人。”該公司另一負責人說,他們的確很無辜,因爲所謂與隆平高科重慶公司有牽扯的問題玉米“長玉13”的確出自他們的倉庫,但並非“隆平高科”的品種,而是來自山西省農科院穀子所開發公司。
調查發現,出現問題的劣質玉米種有60噸,“隆平高科”重慶分公司只是代爲發貨。“山西省農科院穀子所開發公司在重慶沒有設置配發中心,他們就委託我們分公司代爲發貨,我們只收倉庫佔用費而已。”黃仕明說,沒想到居然引發了劣質種子案,真的很冤枉。
黃仕明所說的代爲發貨是指根據2003年11月23日,山西省農科院穀子所開發公司與隆平高科重慶分公司簽訂的委託發貨協議。山西省農科院穀子研究所將長玉13號委託給隆平高科重慶公司在重慶發貨並支付給重慶分公司倉庫佔用費每公斤0.15元。該協議同時明確山西省農科院穀子所開發公司對重慶轄區有獨佔銷售權。協議有效期是到2008年結束。
2004年12月20日,根據山西穀子所指令,隆平高科重慶公司將1600公斤長玉13號代發給山西穀子所的客戶古大於。第二天,該公司有將3000公斤同樣的玉米種子發給了山西穀子所在墊江的客戶李自強。
在代爲發貨的同時,重慶市種子質量監督檢驗站在檢驗中發現山西穀子所發往重慶的該批種子發芽率低於國家標準,判定爲不合格種子。在隆平高科重慶分公司代山西穀子所收回發芽率不合格的“潞玉13”種子時,發現豐都工商局已查封古大於尚未銷售的1560公斤種子,墊江工商局已查封李自強的34公斤種子(古大於其餘的40公斤種子已向市場銷售,李自強其餘的2966公斤種子已由隆平高科重慶分公司代爲收回,並於2005年3月17日與其他經檢驗不合格種子、未代發完的合格種子共計62550公斤一起退回山西穀子所指定地點甘肅金昌)。
由於隆平高科重慶分公司在整個過程中,只是代爲發貨。因而在案件查處過程中,墊江與豐都兩工商部門對違法行爲人古大於和李自強進行了行政處罰。
問題種子被收回
“隆平高科”重慶分公司墊江經銷商李自強記者,他的購買協議是與山西省農科院穀子所開發公司直接簽訂的。
6月17日,山西省農科院穀子研究所開發公司總經理粟建枝在接受記者電話採訪時表示,隆平高科重慶方面只是處於朋友關係,給其提供物流協助,主要是因爲其公司在重慶沒有分支機構。至於這批種子的銷售渠道並不由隆平高科重慶分公司負責,凡是具備種子銷售資格的經銷商都可以直接向山西農科院穀子研究所開發公司訂貨。而把種子發給誰,也是由山西方面決定。
據粟先生介紹,2004年12月,山西農科院穀子所開發公司曾有兩批貨發往重慶,第一批36噸,按照通知發了貨。但當第二批貨抵達併發出一部分時,市種子質量監督檢驗站驗檢驗,其發芽率不合格。後來調查得知出現這一現象的原因是這批種子在生產過程中突降大雪,導致部分種子死亡。
由於這場冬雪,種子的收穫期也延遲了一些。重慶的春季播種時間比其他地方早,一般在2月份開始播種;如果按照常規的加工、檢測手續(需要大約半個月至20天的時間),這批玉米種就會錯過重慶春季的播種期。所以,山西穀子所就邊加工、邊檢測,邊向重慶地區發貨。
恰恰是這些種子,出現了質量問題。“重慶市種子質量監督檢驗站檢查出質量問題後,我們立即收回了那批種子,沒有再造成更大的損失。”粟建枝說。
隆平高科沒有責任
6月19日,隆平高科董事會祕書彭光劍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隆平高科重慶分公司涉嫌兩件劣種案經媒體曝光後,隆平高科和袁隆平院士的聲譽都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響。對於媒體的誤報,隆平高科做得更多的是澄清事實真相,消除消極影響。
業內分析,出現隆平高科被誤傷的一個重要原因是,隆平高科及袁隆平院士的名氣太大。儘管最近一年多來,隆平高科在股市上表現平平,剛上市時那種農業板塊第一股的強勁勢頭沒有得到進一步的發展,但是褪進光華後的隆平高科仍然因爲其樹太大而容易招風。
1996年,國家國資局正式認定“袁隆平”品牌價值爲1000億元人民幣。2000年,隆平高科登陸深交所,巨大的品牌價值背後有了實實在在的有形財富支撐。2001年和2004年,袁隆平先後獲得了“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和“感動中國人物”的榮譽。時至今日,“袁隆平”這個品牌更是難以用金錢來衡量。
打造品牌競爭力不易,維護品牌競爭力更難。特別是維護一個民族品牌,更加是一門博大精深的學問。事實證明,哪怕是一個細小的缺憾,都有可能會導致一個頂尖品牌的信任崩潰,造成品牌危機。如今隆平高科的危機要在短期內消除顯然並非易事,但是作爲一家上市公司最重要的是要讓廣大受衆知道事件的真相。
從法律上來看,隆平高科重慶分公司的行爲算不算贏利性的經營行爲呢?西南政法大學教授、博導李昌麒教授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由於雙方委託發貨協議有明確的規定,山西農科院穀子所開發公司對重慶有獨佔銷售權,隆平高科重慶分公司只爲其提供物流協助,不直接和經銷商進行交易。同時從贏利的情況來看,隆平高科重慶公司只是收取每公斤0.15元的倉儲費用,遠遠低於種子經營的單位利潤,所以隆平重慶公司的行爲不應該視爲銷售種子的行爲,不應該承擔種子的質量責任。
記者手記:媒體浮躁病難治
媒體在這一事件中的表現着實讓人有些費解。
重慶當地媒體在對此事的報道中對作爲事件主體的山西省農科院穀子所應負的責任隻字不提,而是將“袁隆平”三個字推上新聞事件的風口浪尖,首先標題雖用了“捲入”二字,但“袁隆平公司”在標題中卻首當其衝特別醒目,有媒體更是在開章明義的導語中,特別指出重慶“十大農資違法案,其中有2件劣質種子銷售案,牽扯到了由‘雜交水稻之父’袁隆平擔任名譽董事長的旗下上市公司———袁隆平農業高科技股份公司(隆平高科)”。
如此的渲染造勢,似乎此次劣種事件應該由袁隆平來背這口黑鍋。玉米劣種事件與“雜交水稻之父”並無必然的聯繫,寫上“隆平高科”也就足夠了,何必非要將“水稻雜交之父”與玉米劣種掛上鉤,其用意也就不言自明瞭。
隆平高科董事會祕書彭光劍告訴記者,絕大多數時候,媒體的出發點也是好的,但是由於沒有將某些新聞事實搞清楚,從一個良好的願望出發卻背離了其初衷。
同時,沒有媒體向隆平高科重慶公司求證劣種案的具體細節,因此隆平高科重慶公司對此全然不知。重慶師範大學新聞學院副院長張育仁教授在得知此事後告訴記者,目前由於媒體自身的生存壓力較大,所以媒體普遍表現都很浮躁,低成本的運作和快節奏的要求必然會讓媒體對自己報道的很多事實都沒有太多的甄別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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