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婦聯日前提供的一份資料顯示,近年來,我國一些地區非法鑑定胎兒性別的違法行爲屢禁不止,導致出生人口性別比例嚴重失衡。而造成這一現象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缺少相應的法律對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鑑定和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行爲進行打擊和懲處。
對此,首次提請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的婦女權益保障法修正案草案將填補這一法律空白:“禁止利用超聲技術和其他技術手段進行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鑑定或者進行非醫學需要的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
同時,草案還規定,“利用超聲技術和其他技術手段進行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鑑定或者進行非醫學需要的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行爲的,由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計劃生育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罰”。
另外,在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侵害婦女人身權利的新情況、新問題比較突出,利用婦女進行的色情活動屢禁不止,並且出現了與色情活動有關的貶損婦女人格的新形式,像人體宴、母乳宴,還有廣告中頻頻出現的有損婦女人格的畫面。
對此,婦女權益保障法修正案草案將對這些現象喊打:“禁止組織、強迫、引誘、利用婦女進行淫穢表演等有傷風化的活動”“對婦女進行猥褻活動,或者組織、強迫、引誘、利用婦女進行淫穢表演等有傷風化的活動,或者在大衆傳播媒介中貶低損害婦女人格的,由公安、文化、廣播電影電視、工商行政管理等有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並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或者行政處罰”。
修正案草案還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和公安、民政、勞動保障、衛生等行政部門和婦聯組織按照其職責及時採取措施解救被拐賣、綁架的婦女,做好善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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