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當前我國女性受教育程度總體上仍低於男性、許多貧困和流動人口中的女童不能完成國家規定的義務教育、學校在招生錄取過程中還存在歧視女性等情況。首次提請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的婦女權益保障法修正案草案規定:“學校在錄取學生時,除特殊專業外,不得以性別爲由拒絕錄取女性或者提高對女性的錄取標準”“政府、社會、學校應當創造條件,保證貧困、殘疾和流動人口中的適齡女性未成年人完成義務教育”。
全國婦聯有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我國女性受教育水平不斷提高,兩性受教育差距逐漸縮小,各級各類學校在校女生所佔比例有了明顯提高。但是我國婦女受教育程度仍低於男性,婦女的文化素質總體上不適應時代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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