贏了官司,丟了飯碗;耗費錢財,難有結果。高昂的維權成本,常常導致勞動者放棄維權——
當前,勞動者權益受侵害的事件時有發生。爲了討回公道,許多勞動者踏上了依法維權之路。但是,維權路上的艱辛與困惑,往往讓他們受盡煎熬,有的只好選擇放棄維權,個別的甚至採用非正常的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由此帶來了不少社會問題。歸納起來,勞動者維權路上的艱難和苦澀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贏了官司,丟了飯碗。這樣的事情,在現實生活中屢見不鮮。小趙經陝西一家民營企業試用三個月後,簽訂了爲期三年三個月的勞動合同,但從上班那天起,公司每月要從小趙工資里扣20多元的保證金。兩年後,小趙與公司因扣押保證金、未按時支付加班費和未辦理社會保險等問題發生了勞動爭議,儘管勞動仲裁維護了小趙的合法權利,但公司隨後就找藉口解除了與小趙的勞動關係。類似這樣贏了官司、丟了飯碗的遭遇,一些勞動者都遇到過。在一職難求的現實形勢下,如此高昂的維權成本,常常令勞動者明知權益受侵也只能忍氣吞聲。
耗費錢財,難有結果。老何發生工傷後,縣勞動部門作出了工傷認定,單位不服,便向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審法院否定了工傷認定。老何不服,上訴到二審法院。至今時間過去了一年多,工傷認定還沒個影子。一審時,老何支付了500元的律師代理費、500元的一審法院案件受理費和60元上訴案卷郵寄費;二審時,支付了法院案件受理費500元、律師代理費500元,加上來回催案的路費、材料複印費,前後花費了2000多元錢,仍未討得一份工傷認定書。要知道,2000多元錢等於他三月不吃不喝的工資。
強弱懸殊,難討公道。勞動者處於劣勢,不單是經濟生活上的差距,也有個人與團體力量的差異。說起打官司,用人單位花的是單位的錢,職工掏的是自己腰包。難怪有的企業領導說:“怕什麼,你還能告到聯合國去。打官司我有的是錢,看你(指勞動者)能陪得起!”加上個別執法人員不能公正司法,勞動者的確是“陪”不起。
如上所舉,雖然都是一些個案,但現實中,勞動者維權路上遭遇的問題可謂五花八門,凡此種種,應該引起全社會的關注。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是建立和諧社會的基礎,而要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有效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是關鍵。顯然,降低勞動者維權成本,讓勞動者在維權的路上走得輕鬆一些,應該成爲全社會的共同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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