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爆炸前檢查。

 別墅被爆破瞬間。
對販毒人員公開逮捕或宣判、把收繳的毒品當衆銷燬、舉辦禁毒宣傳展覽或召開相關的會議,這些都是每年“6·26世界禁毒日”時各地司法機關和政府要搞的活動。
然而今年貴州省六盤水市盤縣的禁毒日卻有所不同。6月25日,隨着縣長劉劍一聲令下,毒販餘榮達的三層別墅樓坍塌在一片煙塵之中。此舉引起了極大非議。
縣長下令炸掉毒販子的家
2005年6月25日,盤縣政府及當地的公、檢、法等部門聯合召開了“公開逮捕、公開審判毒販子”的大會。就在這個大會上,販毒犯罪嫌疑人餘榮達及其團伙成員都被依法逮捕。
據盤縣公安局辦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員介紹,就在“公捕、公判”大會結束的時候,到會的縣領導突然感覺到會場的氣氛不是很熱烈。
“於是到會的縣委、縣政府領導緊急召開了一個會議,決定炸燬餘榮達的別墅樓。”
會議的決定很快被付諸行動,中午11點左右,隨着縣長劉劍一聲令下,餘榮達花費30萬元毒資修建的別墅化作一片廢墟。
媒體一片叫好 當地法院對縣政府做法頗有微詞
爆破了別墅樓的次日,六盤水市的地方媒體以大篇幅報道了此事,但報道的口徑居然是:國內首次以爆破的形式執行財產刑……
盤縣法院和六盤水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卻頗有微詞。盤縣法院刑事審判庭一位姓高的庭長告訴記者,目前那名販毒嫌疑人餘榮達還只是在公安偵查階段,縣裏有什麼權力就把他的房子炸掉?他最終是否有罪、罪輕還是罪重、是否需要沒收財產都還是一個未知數,得由我們法院最終經過審理來認定。縣政府的做法其實是一種違法的行爲,也可以說是作出決定的官員不懂法。
六盤水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一名法官對此更是不滿,他認爲像餘榮達這樣的案件最終是要面臨死刑和並處沒收財產的刑罰的。但是其個人財產已經被炸燬,將來執行財產刑將無從談起。
專家說法 政府無權作此決定
中國法學會理事、北京義方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張平今天聽說這一事件後深感氣憤。他對記者說,姑且不探討餘榮達是否有罪,退一步說即便他有罪甚至被判處了死刑,那麼他的財產也應當是依法沒收。
而本事件中,當地政府是完全沒有權力作出爆破拆除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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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對無法拍賣的,轉爲政府公產,另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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