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衛方:關於本人暫停招收碩士生的聲明
致北大法學院暨校研究生院負責同志的公開信(節選)
北大法學院暨校研究生院負責同志:
現行法學研究生入學考試設計存在着相當嚴重的缺陷,考兩張綜合卷涵蓋多達十門課程,這種打着對考生全面考察旗號的做法實際上產生的後果卻是削弱了考試應有的專業偏向。尤其是法律史和法理學專業,這樣的考法足以讓那些愛好理論和歷史、並且對此已經有大量閱讀(因而很可能“偏科”)的考生被卡在門外。
對於這樣的質疑,有一種迴應是,我們可以通過擴大免試保送生的方式減少選擇的盲目性。不過,保送制度本身的正當性是大可懷疑的。根據我校官方網公佈的2005年度錄取情況,免試生的數額已達到47名(其中本校30名!),遠超過法學碩士生招生總數(110名)的三分之一了。保送生多,意味着通過平等競爭進入者機會的減少。保送生選拔的標準是本科階段的考試成績要名列前茅。如果按照各門成績都必須達到前幾名,這些人當然就只能被排除在外了,結果必然是研究生中太多考試型而非研究型人才。
我認爲,在已經有了以實務人才爲指向的法律碩士之後,法學碩士基本上應致力於培養學術人才。而我院現行的法學碩士招生考試製度是與這個目標背道而馳的。在不久前有研究生院有關人員參加的我院教師座談會上,絕大多數教師都表達了對於這樣的制度的強烈不滿,我也曾對爲什麼我們應當迴歸2003年前的考試模式系統地談了自己的意見。但是,現在的情況卻是,即便教師都反對,決策者卻依然我行我素,理由是這種研究生入學考試模式乃是教育行政部門的意旨。這樣的情況表明在有關學術制度的建立方面,大學並沒有必要的獨立性,教師羣體則更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弱勢羣體。弱者的選擇也許只能是退避,因此,我決定自2006年起,不再招收法律史專業研究生。
特此聲明,並致
敬禮!
賀衛方
法學院教授
2005年6月23日
一句“不招碩” 賀衛方再次成爲關注焦點
清華大學教授陳丹青因不滿博士招生外語和政治成績卡住有天賦的學生而憤然辭職的風波剛剛淡出人們的視野,北京大學教授賀衛方因不滿碩士招生體制的弊端而宣佈罷招,在社會上又引起不小的轟動。清華大學和北京大學這兩所代表中國教育最高水準和改革方向的院校,對研究生體制改革的呼聲,說明我們的教育體制到了必須認真反思的時候了。
6月24日,賀衛方教授在學術批評網站發出了《關於本人暫停招收碩士生的聲明——致北大法學院暨校研究生院負責同志的公開信》,信中表示對法學院招考研究生中存在的制度缺欠表示不滿,其一,考試專業課兩張綜合卷涵蓋了多達十門功課,嚴重削弱了考試中的專業傾向;其二,大量的免試生、保送生選拔存在問題,減少了公平競爭。賀衛方還表示,自己的看法代表“絕大多數”教師對制度的不滿,在“做了很多很多努力”仍然無效的情況下,無奈才做出罷招的決定。對此,我們採訪了部分專家、學者和學生,他們分別發表了不同的看法。
研究生考試體制面臨挑戰
中央黨校政法部副主任、法理學教授卓澤淵強調:對於一個國家、社會在理論發展上有前瞻性和先導作用的是研究生教育。研究生教育體制存在兩個維度的考量,一是培養什麼性質的人才,另一個是找什麼樣的人才來培養。賀衛方的看法與現行的教育體制、考試體制存在衝突,存在認識上的分歧,但這只是表象。深層次的問題反映了對研究生人才培養前途的認識以及教師在研究生選拔中自身的話語權問題。
他認爲,研究生錄取機制上教師和教育管理部門主導權、影響力的分配問題是研究生制度的根本問題,同時也是涉及考試製度的根本問題。教師在研究生培養中怎樣起主導作用,賀衛方提出這個問題來反思、查找原因、尋求出路都是非常有意義的,我們不能把一個老師、兩個老師停止招生作爲一個偶然的教育事件來對待,而應該理解爲現行教育體制所遇到的現實挑戰,它關係到中國未來教育目標、教育理念、教育價值的轉換與確立。
卓澤淵談到,是應該對研究生招生制度進行反思的時候了,每一個真正的導師都希望學生是自己學術生命的延伸,是對自己學術的發揚、光大。這也是對學術負責的表現。爲此,教師們對於招收什麼樣的學生特別重視是情理之中的,是值得尊重的。
研究生考試存在的弊端
今年初,全國共有117萬餘人蔘加研究生考試,用百萬大軍過獨木橋來形容並不過分。研究生教育資源的稀缺導致競爭加劇。作爲研究生培養通識人才還是專業人才,我們的目標並不明確。嚴格的綜合考試無疑會將一部分真正有研究能力的人排除在外。一方面,老師招不到好學生,另一方面,極少數的教師或教育主管部門濫招學生。
2004年—2005年北大法學院對於過去的考試進行了改革,主要是淡化了研究生入學考試的專業傾向,把13門“核心課程”統統納入到考試的範圍,對此,賀衛方反對說:考試固然要判斷他在整個專業領域中的知識廣度,但更爲重要的是要考察學生對報考學科知識把握的深度和分析能力,如果面面俱到,沒有哪一個方面的特長,能適合做研究型的工作嗎?
現行的研究生體制來自於本科教育的培養目標的定位。現在越來越多的大學在本科階段都重視“寬口徑”的基礎知識培養,認爲這樣纔有利於學生綜合素質的提高和增加就業競爭力。由本科教育延伸到研究生教育,管理者仍然認爲對專業人才的培養首先應該確立在“寬口徑”的基礎上。這就與專家教授希望培養的學生“術有專攻”併成爲自己學術的繼承人的願望存在矛盾。
賀衛方在博客網上還做了這樣的分析:我覺得目前這樣的一種體制,確實存在着許多值得我們反思的地方,像藝術專業的招生,還要去考一些跟藝術毫不關聯的東西,這哪裏是選賢任能呢?作出陳丹青那樣的決定,我覺得是不容易的,值得同情。因爲他看着藝術方面非常有天分的人,被莫名其妙的標準擋在藝術學院的門外,而考上的人在藝術天資方面又根本不夠格,這種情況讓爲人師者確實非常非常的痛苦。所以我覺得我們現在需要整體性的反思研究生考試製度,全方位的考慮各種因素。比如,我們的法律專業,現在有兩種,一種是法學碩士,一種是法律碩士,法律碩士是培養面向實務複合型人才,這種專業的招生在我們這裏已經遠遠超過法學碩士的規模。我們需要根據這樣的情況考慮和設計法學碩士的招生和培養制度,把主要的目標設定爲學術人才,我們要爲將來的法學博士奠定基礎。如果我們在招生的時候,不吸引追求學術目標的考生進入到法學碩士的行列,將來的法學博士招生又要以法學碩士爲主錄取的話,勢必對法學博士甚至法學教授整體的素質帶來潛在的損害。
記者採訪中,許多學者反映,比如在中國法制史學科研究生、博士生招生中,外語學科成績爲什麼要設定那麼高的標準,是否必要值得探討。
對賀衛方罷招方式衆說不一
許多人對賀衛方在經過諸多努力仍無效的情況下采取擺招的方式表示理解,甚至校方也這麼認爲。
也有不少人反對這種做法,認爲此舉有些極端。教師承擔教書育人的責任,罷招是對學生不負責的表現,教師在制度改變前要認真履行教師的義務。如果教師都採取這種方式表示對制度不滿,那學校的正常教學管理秩序將受到破壞。
來自校方的反應:希望尊重大學的自主權
北大法學院有關負責人在6月28日接受媒體採訪時說,他能理解賀老師的苦衷,他的一些說法也有一定的道理。的確,由於法律史和法理學專業相對比較冷一點,通過現在這種選拔方式能招到比較滿意的學生會困難一些,可是從目前的大環境來說,既要消除社會的不信任、防止腐敗產生,又要挑選最合適的學生,這的確是一個兩難的問題。偏才的的確有,可是像華羅庚、錢鍾書那樣的畢竟罕見,假如只考一兩門,是不是更容易出現漏題,或學生靠突擊取勝、投機取巧的可能呢?沒有任何一項制度會是完美的,這一方的長處對另一方來說也許就是不足,難免有遺珠之憾,只能說選擇相對比較合理的。如果從整個法學院的角度來考慮,現在的程序在保證公平、選拔人才方面還是非常嚴格的,也能避免人情、面子等給教授招生帶來的干擾。
據他介紹,就此事北大法學院曾兩次召開學術委員會專門研討,並且針對賀教授的具體問題,提出過可以推薦歷史系學生、在錄取時優先等建議。
北大法學院另一位負責人也表示,作爲一名學者,賀教授對考研的制度安排、學生質量有自己的想法是很正常的,個別專業出現個別的問題也可以理解,這說明北大的教授對教學是認真負責的,即使有很激烈的爭論,出發點還是爲了學生和教學。但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不管選拔制度怎麼改革,北大都希望把更多的好學生招進來。這位負責人說,北大法學院正常的教學和招生也不會因此受到什麼影響,同時希望社會和輿論能夠以更理性的方式看待此類事情,並對大學的辦學自主權給予更多的尊重。
研究生教育體制存在兩個維度的考量,一是培養什麼性質的人才,另一個是找什麼樣的人才來培養。
我們不能把一個老師、兩個老師停止招生作爲一個偶然的教育事件來對待,而應該理解爲現行教育體制所遇到的現實挑戰,它關係到中國未來教育目標、教育理念、教育價值的轉換與確立。
———卓澤淵
法學教育的尷尬
評賀衛方教授的公開信
賀衛方教授前幾天在網上發出的停招碩士生的公開信立即引起了激烈的討論。在我看來,他的主要批評對象雖然是考試招生制度,但在深層次上,實際上是對法學教育尤其是本科教育進行了反思。因此本文只能從自己的個人經驗出發談談一點看法。賀衛方教授對法學學術人才的期待以及現行體制對這種人才的招生限制的抨擊顯示了一個學者的關切,但我以爲,澄清他提出的問題,要從法學本科教育的定位入手。現行法學本科教育,特別是北大,其實是在職業教育和通才教育之間徘徊不定,頗爲尷尬。因爲如果是全盤職業教育,便可以像其他政法大學一樣在本科就細分專業,直接“對口”,或許設立一個法律史專業(據我所知似乎還沒有)專門接納賀衛方教授說的“偏才”;而如果是通才教育,那麼現在的法學教育在人文和社會科學方面的培養訓練又遠不夠,或者至少學生感覺到這些跟其職業生涯關係不大。北大法學院因此就實行了一個法學內部的“通才”教育,本科不分專業,研究生再行選擇。但囿於市場需求,學生自然在本科會比較看重民商經濟法,而忽視法史法理等“冷門”,加之研究生入學考試所佔比重輕微,就造成了賀衛方教授伯樂嘆無馬的狀況。
賀衛方教授的公開信裏隱含的一個意思是法學本科教育就應該或者至少應該起到爲研究生輸送潛在人才的作用,在我看來,這實際上仍然是蘇聯體制之下的思維慣性,爲國家生產螺絲釘一樣的流水線過程,只不過在“市場經濟就是法治經濟”的口號下由原來理工科的偏重轉向法律經濟專業。如果真的要解決法制史人才缺乏的問題,我想還是要從本科法學教育的重新定位開始,這涉及到本科是否要辦法學院的問題,如果本科生一進來就學習這些將來可以即時兌現的法律技術的話,那麼忽視理論和歷史的學習無可厚非,這也不是說“寬口徑”、“十項全能”(即十門考研專業課)能解決的;而如果本科不接觸這種賺錢熱門的話,就是搞通識教育,文史哲博覽,並規定這樣的課程學習最好的學生才能進法學院的話,那麼一方面可以在自由的教育中發現真正對法理法史感興趣的苗子,另一方面又可以爲法學碩士的學術研習積累人文基礎。這或許能一定程度上緩解法學教育的尷尬,當然,需要時間。
劉晗北京大學法學院02本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