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裕長城”虛報葡萄酒年份事件被媒體曝光後,昨天下午,北京嘉裕東方葡萄酒有限公司總經理蘇誠承認,確實在年份問題上玩了個“文字遊戲”。他表示,在國家標準出臺之前,嘉裕不再生產年份酒。
蘇誠告訴記者,目前業內有兩種年份標法,一種是“××年份酒”,還有一種就是“理解範圍較廣”的“金裝××年或金牌××年”,例如“嘉裕長城”上標註的就是“金裝1992”。在記者的追問下,蘇誠坦言確實存在標註不規範的問題,“玩了個文字遊戲”。日前,中國釀酒工業協會葡萄酒國家級評酒員郭鬆泉在接受央視採訪時說,目前,相關的標準對年份問題沒有詳細規定。他透露,在今年年內要頒佈的新修訂的葡萄酒標準裏面就明確規定了年份酒、產地酒和品種酒之間的界限,如果企業要在瓶子上標明年份的話,這裏面當年生產的酒不應該少於80%,如果在瓶子標籤上面標明品種的話,這個瓶子裏面該品種的酒不應該少於75%。
蘇誠表示,國家標準出臺後,嘉裕將嚴格執行,在此之前,嘉裕東方不再生產年份酒。據瞭解,嘉裕東方生產的“嘉裕長城”、“嘉裕”、“嘉裕莊園”三個品牌都含有年份酒,但均不在北京銷售。自從2004年9月嘉裕東方和中糧集團就嘉裕長城的商標使用開始訴訟後,全部嘉裕長城葡萄酒就已經停止生產和銷售。據悉,目前其他兩個品牌的葡萄酒也已停止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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