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至5月間,天津市塘沽地區多次發生少年結夥攔路或入室搶劫案件,給人民羣衆的生命和財產造成了極大危害。公安機關相繼偵破此案並報捕後,塘沽區檢察院依法對涉案搶劫的13名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決定,對1人作出不批准逮捕決定。
經審查查明,4月8日零時30分許,未成年人張某經預謀夥同年齡相仿的王某等人,竄至塘沽區中西村西平街54號,持砍刀、棒球棍對該住戶夫婦暴力威脅後,搶走現金170元、手機1部。5月8日凌晨,張某經預謀後又夥同未成年人張某某等人,竄至塘沽區一小區,持砍刀、棒球棍對準備回家的一女青年實施暴力威脅,搶走現金180元、手機1部、金項鍊1條。這一少年搶劫犯罪團伙涉案共8人,除兩人在逃外,其餘6人均被批准逮捕。
另查明,5月4日至12日間,未成年人高某經預謀與趙某等人多次交叉結夥,持刀、棍棒等兇器,先後在塘沽區河濱公園、海河外灘、塘沽開發區銀珠公寓等地入室搶劫兩起,攔路搶劫5起,搶得手機7部、現金1930元。這一少年搶劫團伙涉案共10人,除公安機關報捕前取保候審兩人外,塘沽區檢察院對其中7人作出批准逮捕決定,對1人作出不捕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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