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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今天從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獲悉,行政許可法自去年7月1日實施以來,各地方、各部門按照國務院的部署和要求,認真做好各項清理工作,基本完成了行政許可項目和實施主體的清理工作,目前行政許可和行政審批項目大幅度減少,濫設行政許可的狀況得到了控制。同時,各地方、各部門積極落實配套制度建設,嚴格執行行政許可法規定的各項制度,促進了行政管理理念的轉變,行政執法水平進一步提高,服務意識明顯增強。
據介紹,目前,中央層面的行政許可項目和行政審批項目的清理已經結束,省一級地方的行政許可項目清理工作也基本完成。但是,一些市、縣級地方政府的清理工作還留有尾巴。行政許可主體的清理進展也比較順利,國務院部門的行政許可主體已經清理完畢。地方各級政府的行政許可主體清理結果也已經陸續公佈。
關於行政許可依據的清理,由於行政許可依據涉及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數量衆多,目前許多地方和部門的修改廢止工作仍在進行之中,尚需加油。另外,財政部、國家發改委於2004年上半年組織對全國性的以及中央部門和單位行政審批及行政許可的收費項目進行了全面清理,並於2004年11月公佈了取消的103項收費項目清單。寧夏、新疆、山東、重慶、四川、河北等地方的收費清理工作已完成。但是還有一些地方特別是市縣一級完成得不理想。
清理工作帶來的直接變化就是行政許可和行政審批項目大幅度減少,濫設行政許可的狀況得到了控制。行政許可法實施後,各地方、各部門能夠嚴格執行行政許可法關於行政許可設定的基本規定,濫設行政許可的狀況得到了控制,新設定的行政許可依法履行了法定程序。
與清理同步,有關行政許可法的配套制度建設也初顯成效。目前,許多地方和部門制定了行政許可的實施辦法。如陝西、山西、海南、四川、人民銀行、民政部、水利部、建設部、鐵道部、海關總署、證監會、保監會等制定了實施行政許可細則;安徽省發佈了實施行政許可若干規定,對行政許可公開事項、行政許可實施程序、聽證、監督檢查和過錯責任追究等作了全面的規定;信息產業部下發了行政許可配套制度總體框架及工作分工,確立了行政許可實施評價制度、行政許可監督檢查制度等十一項制度。
山東、江蘇、河南、寧夏、青海、信息產業部、文化部等地方和部門普遍建立了行政許可公示制度;天津、四川、吉林等地普遍建立了行政許可服務中心;江蘇、四川、山東、河南、河北、寧夏、國土資源部、商務部、文化部、農業部、食品藥品監督局、地震局、糧食局等地方和部門已建立行政許可申請統一受理和行政許可文書統一送達的“一個窗口對外”制度;還有聽證制度和行政許可監督制度,也在一些地方和部門得以建立。
在創新管理方式、加強後續監管方面,科技部通過完善科技計劃管理,實行項目評估評審制度,引入項目公示、專家信用制度,轉變政府職能和管理方式;商務部在國務院取消茶葉等出口資格審批項目後,及時制定後續監管措施,積極推進配額管理改革,扶持指導行業中介組織的建設和發展,提高了行政管理的效率;工商總局以企業信用分類監管制度和市場準入制度爲突破口,進行市場監管制度改革;湖北省探索事後監管方式,建立管理相對人檔案,根據管理相對人守法、違法等不同情況採取不同的管理手段。
行政許可行爲的規範,從制度上促進了行政執法水平的提高。規範執法、文明服務已經成爲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基本要求。行政許可法實施後,實施行政許可的條件、程序、期限具體明確,公開、透明和可操作性增強,行政許可的人爲因素和隨意性大大減少,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得到了保障。同時,行政許可時限大大縮短,行政效率明顯提高,爲民、便民、利民的服務意識切實增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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