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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中年婦女因丈夫拒絕送其到醫院治療,遂於深夜持菜刀將其夫砍成重傷。近日,天津市靜海縣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該婦女有期徒刑3年。
被告人陳某與其丈夫王某常因瑣事發生爭吵,而且陳某經常說自己有病,但去醫院看病時查不出任何病症。事發當晚,陳某稱其肚子痛,要求王某送其就醫,王某很不耐煩,對妻子的要求不以爲然。陳某見丈夫不關心自己,遂心存怨恨,併產生殺夫之念。次日凌晨1時許,陳某乘王某熟睡之機,持菜刀向其頭部、面部及身體其他部位連砍數刀。經鑑定,王某的損傷程度爲重傷。案發後,天津市司法精神病鑑定委員會經對被告人陳某進行鑑定,確定其爲神經症,在實施危害行爲時有辨認及控制能力。
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陳某構成故意殺人罪。陳某在實施犯罪過程中,因被女兒發現而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對被告人陳某予以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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