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國家發展改革委會網站消息,爲了貫徹落實國務院第81次常務會議關於採取七項具體措施,治理煤礦瓦斯事故的決定,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安全監管總局,經過調查,已下達2005年度煤礦安全改造國債資金5020萬元,用於14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等104個煤礦建設瓦斯監測監控系統。這104個煤礦瓦斯監測監控系統的建設總投資達16728萬元,除中央財政國債資金補助5020元外,地方政府還將配套1264萬元,企業自有資金投資1044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