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教育局長受賄案今開庭
3月20日,法制日報以《湖南新田:“清水衙門”水不清》爲題,獨家報道了新田縣教育局在原局長文建茂領導下,用有限的經費建起了氣派的辦公大樓,換上了豪華的轎車,在他上任的6年內,教育局虧空達1100多萬元。本報報道刊發後,立即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強烈關注,同時也引起了永州市有關部門和新田縣領導的高度重視。
永州市人民檢察院在本報報道後,專門委派市檢察院副檢察長付玲玲多次帶隊前往新田縣檢察院指導和督促辦案。
6月6日,新田縣檢察院以文建茂犯有受賄罪向新田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今天上午,文建茂受賄案在新田縣人民法院正式開庭審理。早上8點鐘還不到,新田法院大門口就已聚集了上百名羣衆,最後,本來只能容納50多名旁聽羣衆的審判庭擠進了100多名羣衆,審判庭外的走廊上、法院的停車坪裏還有200多名羣衆未能擠進來。法院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次開庭旁聽人數之多,在新田又破了一個紀錄。
“我們負債達1100多萬元,教育局的賬戶上基本沒有錢了,現在連水電費都交不起了,文建茂雖然落馬了,但他對新田教育的不良影響已經開始顯現”。坐在記者面前,一位教育局機關幹部感到十分鬱悶。
地處湖南西南角的湖南省永州市新田縣是一個只有30萬人口的國家級貧困縣,年人均收入不足千元。據有關部門調查,文建茂調任教育局局長時,新田縣教育局賬上還有680萬元節餘款,可他上任6年內,教育局虧空竟達1100萬元。
辦教育要有超前消費意識,也是文建茂任教育局長力推的一種做法。
在文建茂這一“超前消費”意識的引導下,新田縣各級學校開始大興土木,不管當地生源是否充足,一座座豪華的中小學校教學樓如雨後春筍般拔地而起。而如今,這些豪華的教學大樓因生源不足而不得不廢棄,留給全縣各級中小學校的是2000多萬元的債務。
因此案在當地影響較大,新田縣檢察院檢察長黃仁甫親自出庭支持公訴。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文建茂利用其擔任新田縣第二中學校長和新田縣教育局長的職務之便,爲他人謀取利益,從中收受賄賂款109300元,其中34000元用於公務開支、捐贈和上交局財務室,文建茂實得到75300元。記者在新田縣檢察院中的起訴書中發現,向文建茂行賄的單位和個人大部分都與學校和教育局的平時業務往來有關。如縣教育局辦公大樓承包商、縣電影公司、縣衛生防疫站、人壽保險公司等單位工作人員。在庭審中,文建茂的“精彩”自辯也不時引得旁聽羣衆鬨堂大笑。文建茂說:“教育亂收費每個地方都有,我每次亂收費都是經過縣領導同意的,因此,不能全部算我的錯。”在檢察機關指控收受基建老闆劉某3000元的賄賂款時,文又辯稱:“當時劉某確實在辦公室拿了3000元錢給我,我推辭了一下,後來我拿着這3000元錢在賓館中和劉某打牌,因爲我的牌技不好,輸了2800元錢給劉某,因此這3000元錢應該不能認定爲賄賂款。”
庭審結束後,審判長宣佈擇日宣判。離開法院時,有羣衆紛紛議論———有關部門查實的文建茂涉案金額只是九牛一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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