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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受賄158萬元,310萬元鉅額財產來源不明,原定於今年5月26日審理的蘭州市建委原副主任梁鴻賓貪污、受賄案因在庭審現場一言不發,因故申請司法鑑定延遲審理。今日,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繼續開庭審理此案。
記者在採訪時瞭解到,已到退休年齡的被告人梁鴻賓,於2005年1月,在中紀委調查我市有關職務犯罪案件時,和涉嫌受賄罪在武威市受審的蘭州市原副市長楊在溪先後被“雙規”;今年3月,中紀委查清了梁鴻賓涉嫌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的犯罪事實後,將此案移交我省檢察院反貪污賄賂局進行立案偵查;3月16日,因涉嫌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梁鴻賓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因其涉嫌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且其本人在偵查階段基本供認不諱,故此案被省檢察院指定由蘭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並由蘭州市中院依法審理。
原甘肅省貿易經濟合作廳市場信息中心主任馮曉涉嫌與女部下共同貪污百餘萬
昨日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原甘肅省貿易經濟合作廳市場信息中心主任馮曉涉嫌和其女部下共同貪污100餘萬元一案進行公開審理。法庭將擇日宣判。
庭審中,現年61的歲馮曉對4項指控提出疑義;並認爲自己沒有貪污一分錢裝入自己的口袋,所有涉案款項他都交財務入了賬,他沒有指使任何人。
而曾任同飛公司副總經理,年僅31歲的張文宇則辯稱,自己只是外貿廳的招聘人員,不構成貪污罪的主體資格。
公訴機關認爲,馮曉與張文宇兩被告大肆侵吞公款,社會危害性大,高價倒賣攤位,對甘肅進出口貿易造成不良影響。2003年有關部門開始調查時,兩被告將贓款藏匿,並繼續倒賣攤位,並在庭審中作虛假供述,證據確實充分,形成了證據鏈條。故堅持指控,認爲其貪污罪成立,建議法庭綜合庭審中被告的態度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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