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解放軍文職人員條例》,已經國務院、中央軍委頒佈施行。這是我軍順應世界新軍事變革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趨勢,調整改革我軍力量構成和用人制度的一項重大舉措,標誌着我軍具有中國特色文職人員制度的建立,爲充分利用社會人才資源服務軍隊現代化建設開闢了廣闊前景。
推進中國特色軍事變革,建設信息化軍隊、打贏信息化戰爭,必須對構成戰鬥力的要素進行新的構建和重組,體現在人員及其編成上,就是使作戰體系更加精幹高效,保障體系向社會化、非現役化轉變。這不僅是我軍改善部隊構成的需要,也是世界發達國家軍隊優化人員結構的共同規律。實行文職人員制度,將部分保障崗位改由非現役人員擔任,把有限的現役幹部員額用於指揮作戰崗位,可以較好地理順各類人員的關係,既滿足服務保障工作需要,又強化作戰指揮體系力量,從而增強我軍適應信息化戰爭的能力。當前,我軍建設正處在整體轉型時期,學科門類越來越多,專業分工越來越細,科技含量越來越高,不可能完全依靠自身力量滿足日益增長的人才需求。隨着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國家不斷強化市場在配置人才資源上的基礎性作用,這就爲在軍地通用性強、社會人才來源豐富的專業擴大人才使用範圍創造了條件。實行文職人員制度,有利於進一步消除用人上的體制性障礙,在軍隊用人單位和地方人才市場之間架設橋樑,開闢廣泛利用社會人才的新渠道,吸引更多的優秀人才服務於軍隊現代化建設。還要看到,實行文職人員制度,是我軍用人制度的一項根本性改革,有利於形成開放靈活的進出機制、競爭擇優的使用機制、按崗定酬的分配機制、軍地銜接的保障機制,最大限度提高人才的使用效益。
實行文職人員制度,是關係我軍建設戰略全局的一件大事。各級黨委和政治機關要以高度負責的精神,把這項工作抓緊做好,抓出實效。要組織部隊原原本本學習《條例》,深刻領會精神實質,有針對性地搞好思想教育,澄清模糊認識,消除思想疑慮,克服消極態度,增強貫徹執行《條例》的自覺性、堅定性和緊迫性。要周密組織實施,抓好貫徹落實。實行文職人員制度,涉及面比較寬,各單位具體情況不一,各級黨委要結合實際研究貫徹落實的措施辦法,政治機關要切實負起牽頭協調的責任,有關部門要主動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積極研究解決招聘和管理中存在的矛盾和問題。特別是要在確保招聘人才質量、簽訂聘用合同、發揮文職人員作用等重點、難點問題上下功夫,把這項工作做細做實做到位。要強化法規意識,堅持依法用人。《條例》是一部重要的軍事行政法規,是明確軍隊單位與文職人員雙方聘用關係和權利義務的基本依據。各用人單位要嚴格按《條例》規定辦事,努力做到按《條例》要求選人、用人、管人,真正使文職人員隊伍成爲我軍革命化、現代化、正規化建設的一支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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