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爲工作人員約法三章。工作人員影響公正性的貸款行爲將被清理;工作人員到現場檢查不得參加宴請、收受紀念品;有配偶、子女在銀行業金融機構或本系統內部從業,影響工作人員履職的要回避。
銀監會已經出臺了清理工作人員個人貸款(不含純個人消費性質的貸款)、經商辦企業、入股金融機構和現場檢查若干紀律規定及履職迴避意見等三項舉措。
少數銀監會工作人員從銀行業金融機構貸款(不含純個人消費性質的貸款)或爲他人擔保、介紹貸款、個人經商辦企業以及在有關銀行業金融機構入股等行爲,被銀監會認爲有可能影響銀行監管工作的公正性,將被進行清理。
對於到金融機構現場檢查的監管人員,銀監會在“約法三章”的基礎上,還頒佈了八條禁令。要求:不準由被檢查單位安排食宿;不準無償使用被檢查單位的交通工具;不準參加被檢查單位安排的宴請、旅遊、高消費娛樂(健身)等活動;不準接受被檢查單位和相關人員贈送的任何紀念品、禮品、禮金、電話充值卡、支付憑證和有價證券等。
爲了防止人情監管,銀監會還實行工作人員履職迴避制度。對那些有配偶、子女在銀行業金融機構或本系統內部從業,影響或可能影響其依法公正履行監管職責或其他職責的工作人員,銀監會出臺了《關於進一步加強銀監會工作人員履職迴避工作的意見》和《銀監會機關工作人員履職迴避實施細則》,要求進行履職迴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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