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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一聲巨響,毒資建造的別墅應聲倒下
隨著一聲巨響,毒資建造的別墅應聲倒下
隨著一聲巨響,毒資建造的別墅應聲倒下
6月25日,六盤水市市、縣兩級政法機關在盤縣馬依鎮召開公捕公判大會,采取現場爆破的方式,公開炸毀毒梟餘榮達利用毒資新建的一棟三層樓房(本報曾報道),6月27日,《法制某報》就此事做出《貴州一縣長嫌禁毒日氣氛差,下令炸毀毒犯別墅》的報道,文章稱『就在公捕、公判大會結束的時候,到會的縣領導突然感覺到會場的氣氛不是很熱烈,於是到會的縣委、縣政府領導緊急召開一個會議,決定炸毀餘榮達的別墅。
』該消息見報後,被國內多家媒體轉載,並在互聯網上流傳,對盤縣縣委、縣政府造成極大的負面影響。就此,7月3日,記者趕赴盤縣,采訪了幾個相關部門,並於7月4日夜,與盤縣縣長劉劍會面,了解事情來龍去脈。 案情
據介紹,餘榮達是當地有名的大毒梟。2005年4月16日,餘再次伙同同伙販賣毒品時落網。
據盤縣公安局禁毒隊介紹,由於毒販餘榮達長期吸食毒品,抓捕後,餘在羈押期間無毒品吸食,於4月18日因呼吸循環衰竭而死。
餘死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5條第5款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和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禁毒的決定》第12條的規定『對查獲的毒品、毒品犯罪的非法所得以及由非法所得所獲取的利益、供犯罪使用的財物,一律沒收』。據此,盤縣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餘榮達終止偵查,並對餘的非法所得和房產予以沒收,上繳縣財政局。 處置
按法律規定,對此案房產的處置,有兩種措施,一是沒收,一是罰金。但在這起案件中,對餘的房產如何處置,曾引發爭議。不少人認為,無論是沒收或是處以罰金,都不能達到震懾毒品犯罪分子的作用。
據盤縣縣委宣傳部部長林書華介紹,盤縣是全國11個毒品問題重點整治地區之一,吸毒、販毒現象猖獗,馬依鎮更是盤縣毒品整治工作的重點。由於販毒的暴利誘惑,禁毒工作相當艱難。據悉,馬依鎮一名毒販被執行槍決,屍體運回家後,親屬大擺酒宴,請客吃飯。
為表明盤縣政府和人民參與禁毒人民戰爭的堅定決心,破滅販毒分子『犧牲我一個,幸福幾代人』的幻想,盤縣政府從5月14日開始,就多次召開會議,就如何處置毒販餘榮達的房產,達到『警示後人、教育群眾』的目的進行商議。
5月14日的縣政府常務會會議紀要中指出:對執行財產刑要做到證據准確,程序合法。隨後,盤縣法院、檢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門召開專題會議,就實施爆破的法律程序進行討論,並上報縣政府。經研究借鑒了銷毀罰沒物品的處置方式。6月20日,盤縣政府下發《關於對馬依鎮毒販餘榮達已沒收房屋作出炸毀處理的決定》,決定對餘榮達利用毒資所建房產實施爆破。同時,盤縣政府將處置方案上報貴州省禁毒總隊和省禁毒委辦公室,並得到六盤水市市委、市政府支持。
據了解,爆破時,現場圍觀群眾人數達到2萬以上。附近村民稱,當天鎮裡幾家商鋪的瓶裝水、面包等食品銷售一空,車子停了1公裡之遙,爆炸現場附近的兩個山頭站滿了人,群眾對盤縣政府采取的處置措施拍手稱快。 回音
7月4日晚10時,記者經過聯系,夜訪盤縣縣長劉劍。據劉劍縣長介紹,《法制某報》消息見報後迅速在互聯網傳播,媒體對政府的禁毒方式展開探討是正常的,叫好和叫罵也應該正確對待,我們將認真聽取媒體的評論,吸取有益成份,指導盤縣工作。但不以事實為依據,違背新聞真實性的原則,就值得媒體反思了。從工作大局出發,為了盤縣禁毒工作的長治久安,他沒有出面闢謠,但只想在適當的時機,把真相告知公眾。
劉縣長認為盤縣政府采取爆破措施炸毀毒販房產的原因有兩個方面,一是盤縣是全國毒品重災區;二是盤縣是毒品流入內地市場的重要交通樞紐,只有加大執法力度,纔能根除這一『惡瘤』。劉告訴記者,被炸毀的房屋在馬依鎮中央,在當地影響極壞,炸掉房子,纔能打消人們通過販毒發財致富的幻想。
劉同時表示,對此事的處理,盤縣政府相當慎重。因犯罪嫌疑人已死,案件終結,盤縣政府對毒販房產進行處置,此決定是經過認真研究過的。政府將其炸毀,以其產生的巨大震懾力來推動盤縣的禁毒工作,效應會在今後工作中體現出來。
采訪結束時,記者從盤縣公安局獲悉,盤縣人民政府已要求《法制某報》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公開澄清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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