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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些外國電影中,少年兒童不能買酒的鏡頭並不新鮮,此類規定其實在國內也已開始實施。7月1日,商務部頒佈了《酒類商品零售經營管理規範》,其中規定全國酒類經營者不準向未成年人(不滿十八歲)出售酒類商品。規範雖已經頒佈一週,可是記者走訪天津市多家商場、超市和便利店發現,不少經營者對這個規定知之甚少。
9日,記者在家樂超市西青道店的酒類櫃檯發現,購買酒類的消費者中有不少稚嫩的面孔,經上前詢問得知一位十六歲的高中生是幫家長買酒,幾個結伴來採購的中學生是買啤酒慶祝考試成功。記者在超市的幾個酒類櫃檯找了一圈也沒看到有“未成年人不能購買酒類商品”的提示,接下來在結賬時收銀員也沒有對這些未成年人提出異議。同樣,在復興路上的幾家便利店內,面對未成年人購買酒品,也沒有一個經營者拒絕。一便利店店主則認爲這個規定根本沒有辦法執行,“除非規定買酒要帶身份證,要不然有時根本無法判斷買酒人的年齡,現在的高中生看起來和大學生差不多。”在友誼路酒吧街,晚上來酒吧喝上一杯的未成年人大有人在,而酒吧也並不拒絕這些“孩子”的消費。一酒吧老闆稱:“我們還不知道有這個新規定,不過有的客人一看就是個孩子,但誰會放着生意不做呢,況且我們這的樂隊裏也有幾個人沒滿十八歲。除非有人管有人罰,否則肯定沒人理會這個規定。”
未成年人“禁酒令”爲何會遭遇“執行難”呢?據瞭解,商務部《酒類商品零售經營管理規範》並非強制性的,所以約束力有限。況且其中並沒有明確商家在違反規定後,應由哪一個執法部門施以什麼樣的處罰。這項規定要想落到實處,還需要相關部門明確執行辦法。不過,商務部昨天已明確表示,標準的實施細則也將於近日跟隨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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