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最新發布的2004反洗錢報告說,中國反洗錢法草案今年將正式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報告說,反洗錢法的出臺是中國反洗錢法制建設的重大步驟,將有力地促進國內反洗錢工作的深化發展,並有力地促進反洗錢國際合作。
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財政部和人民銀行等17個部門負責人組成的反洗錢法起草工作領導小組,正在對立法起草所涉及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論證。
中國人民銀行有關人士在接受媒體訪問時說,反洗錢法制定的一個核心內容就是要擴大洗錢犯罪的上游犯罪。這部法律很可能採取列舉的方式將貪污、賄賂等嚴重的犯罪均納入洗錢罪的上游犯罪。
洗錢罪是一種下游犯罪,必然有其他上游犯罪在前。中國現行的《刑法》規定,洗錢犯罪的上游犯罪爲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和走私犯罪。上游犯罪規定過窄,是中國反洗錢工作面臨的問題之一。
這份反洗錢報告同時透露,中國人民銀行正在着手製定證券(期貨)業和保險業的反洗錢部門規章。
由於中國經濟活動中出現了許多新的發展與變化,國務院法制部門已將修改《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列入工作計劃,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等現行反洗錢部門規章的修訂,也計劃於2005年上半年完成。
報告說,中國反洗錢法制建設已經進入一個高速發展、與國際反洗錢法律制度迅速接軌的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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