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東省青島市總工會正式啓動市屬國有資本整體退出企業工會組織移交屬地工作,並要求各級工會確保市屬國有資本整體退出企業工會工作的連續性;在移交過程中,要做到移交內容“五清”,即會員隊伍清、工會班子清、各類檔案清、經費賬目清、工會財產清;區、市總工會要與有關局、(集團)公司工會密切配合,保證市屬國有資本整體退出企業工會組織屬地領導移交工作順利進行。
據悉,到2005年底,青島900多戶市屬國有(含集體)及國有控股企業將從國有資本領域整體退出。在市屬國有資本整體退出企業黨組織移交屬地領導的同時,企業中的工會組織關係隨黨組織關係一併移交。爲確保市屬國有資本整體退出企業工會組織健全、資產完整、正常開展工作,青島市總工會根據青島市委有關文件精神,及時下發了《關於做好市屬國有資本整體退出企業工會組織移交屬地領導工作的意見》,對市屬國有資本整體退出企業工會組織移交屬地領導工作作出具體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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