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記者劉雁軍 通訊員馮兆君):記者21日從天津市勞動保障電話諮詢服務中心獲悉,本週四上午開通的“養老保險”專家諮詢熱線倍受市民關注,專家諮詢電話不斷。截止到當日下午2點,該中心共受理電話2035人次,其中人工服務1257人次,自動語音服務人778次。諮詢養老保險方面的電話1166人次,約佔來電總量的57.3%。市勞動保障局養老保險處的負責同志就市民提出的養老保險參保、養老金待遇享受條件、計發辦法、中斷繳費對養老金的影響等問題給予了耐心、細緻的解答。
根據諮詢的熱點問題,養老保險專家給予市民以下的提示:
一、基本養老保險爲強制性保險,用人單位和職工必須依法參加。
根據《天津市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條例》規定,職工養老保險包括:基本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基本養老保險爲強制性保險,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必須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費應由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共同繳納,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職工與用人單位形成勞動關係並獲得一個月以上工資收入的,用人單位應按規定爲其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個人負擔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爲扣繳。
1、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的確定
根據《天津市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條例》和《關於2005年度單位和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基數的最低和最高標準的通知》(津勞局[2004]413號)職工個人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爲繳費基數。超過上一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收入300%以上的部分不作爲繳費基數;低於上一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收入60%的,以上一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作爲繳費基數。單位繳費基數爲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之和。
2、2005年度城鎮企業和職工的最低和最高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
2005年度城鎮企業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最低標準和最高標準分別爲880元和4400元;城鎮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爲20%,職工繳費比例爲8%。
二、繳費年限滿15年可按月享受養老待遇
根據《天津市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條例》和相關政策規定,用人單位和職工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滿15年的,到達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後,方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不滿15年的,職工退休後不享受基礎養老金待遇,其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對於1997年12月31日以前參加工作,1998年1月1日以後到達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且繳費不滿15年的人員,在發給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儲存額的基礎上,再根據其在1997年12月31日以前的繳費年限給予一次性養老補償金。
實行個人繳費制度前,職工參加工作的年限,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覈,視爲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年限。
三、1998年1月1日前後參加工作的職工,退休養老金計發辦法不同
根據《天津市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條例》規定,職工參加工作的時間不同,其退休後的養老保險待遇計發辦法也有差別:
1、1997年12月31日以前參加工作並參加養老保險,1998年1月1日以後退休的城鎮企業職工,退休後養老金包括基礎養老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和補貼四部分。
基礎養老金:以職工退休時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爲基數,按20%計發;
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養老金:以本人退休時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的儲存額(包括本金和利息)爲基數,按照1/120計發;
過渡性養老金:以職工退休前經保值的月平均繳費工資爲基數,其1997年底前的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按1%計發。過渡性養老金=職工退休時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職工本人平均點工資×職工1997年底前繳費年限×1%;
補貼:補貼標準爲125元。
2、1998年1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的城鎮企業職工,退休後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養老金兩部分組成。
基礎養老金:以職工退休時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爲基數,按20%計發;
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養老金:以本人退休時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的儲存額(包括本金和利息)爲基數,按照1/120計發。
四、間斷繳費對退休後養老待遇有影響
養老保險待遇和養老保險繳費之間強調權利與義務相對應,按照這一原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直接與職工的繳費年限長短和繳費金額多少,是否存在中斷繳費等情況相掛鉤。繳費時間越長、繳費金額越多,退休待遇就越高,反之則越少。對於累計繳費剛好滿15年的人員,雖然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可享受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待遇,但其待遇標準非常低。其主要原因:一是由於繳費年限短,其個人帳戶的存儲額相對正常繳費的要少,那麼退休時其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養老金相應要少;二是由於中斷繳費,在其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時,要以職工間斷繳費年度的上年和退休年度的上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平均值作爲計算基礎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的基數,由於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是逐年增長的,而平均後的結果是計發養老金的基數要降下來許多,所以,其基礎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也相應要有所下降。另外,退休後養老待遇的調整標準也與本人繳費年限長短掛鉤,退休前中斷繳費,繳費年限短,退休後相對來說養老待遇調整水平也要低。
因此建議暫時失業者、自由職業者、靈活就業等人員,不要滿足於繳費時間已滿15年,已經達到享受退休待遇條件。要從長遠着眼,特別是隨着社會進步,人的壽命逐步延長,目前本市人口平均壽命已經達到76歲左右,在正常情況下,還將繼續增高。也就是說,女性50歲退休,男性60歲退休,退休後女性平均要生活近30年,男性平均要近20年。所以專家建議有條件的人員,在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後,或從事自由職業和靈活就業的人員,本着對自己晚年基本生活負責的心態,要儘量堅持連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到退休,以免因爲間斷繳費使退休後的養老保險待遇降低,影響晚年基本生活。
五、自謀職業、靈活就業人員如何繳費
凡具有天津市非農業戶籍,與企業解除勞動關係的自謀職業、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到各區縣社保經辦機構開設的“個人繳費窗口”或具有代辦養老保險資格的職業介紹機構辦理個人繳費。個人繳費人員可以按月繳費、也可以按季、半年或年度繳納。繳費基數由本人在本市規定的月繳費基數最低標準和最高標準之間確定。城鎮個人2005年繳費比例爲22%。
六、個人賬戶有關規定
1、計入比例
《天津市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條例》規定: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按照個人繳費基數的11%記入,包括:職工個人繳費的全部;企業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一部分;上述儲存額的利息。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儲存額,每年參考銀行同期城鄉居民儲蓄存款利率計算利息。
2、個人帳戶的支取
根據《天津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暫行辦法》(津勞險[1998]329號)規定:個人帳戶儲存額只用於職工養老,不得提前支取。但是,對於職工在職期間死亡,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本息,一次性支付給死亡職工生前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參加本市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外省市來津的農業戶口從業人員,凡離開本市的,可根據本人意願,將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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