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加強道路交通管理,提高道路通行能力,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進一步改善本市道路交通環境,參照全國大城市的做法,通過深入細緻的調研,並經市人民政府批准,自2006年7月開始,本市將進一步擴大摩托車的限行範圍。
具體措施是:第一個階段,自2006年7月1日起,禁止津A牌照摩托車在中環線以內道路通行,包括中環線;禁止津C牌照、外埠牌照摩托車及輕便摩托車在外環線以內道路通行,不包括外環線。第二個階段,自2007年5月1日起,禁止津A牌照摩托車、輕便摩托車在外環線以內道路通行,不包括外環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