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0日和6月14日,本報連續報道了“天津市語言學會因在網站發佈公開信,稱天津外國語學院副教授沈履偉論文集《求是集》中13篇文章存在剽竊,因而被對方以侵害名譽權爲由告上法庭”的事件。近日,此案出現重大進展,天津市語言學會又發現《求是集》中長達1萬餘字的《呂惠卿論》,涉嫌全文剽竊著名宋史研究專家、河南大學周寶珠教授的論文《略論呂惠卿》。至此,該書涉嫌剽竊字數超過11萬字。據瞭解,周寶珠教授已就此剽竊行徑提起訴訟,7月29日,市二中院依法受理了此案。此外,上述事件經本報報道後,在國內學術界引起強烈反響,國內衆多知名學者專門爲此召開了“全國學術批評與學風建設”會議,表達了對目前日益氾濫的學術腐敗現象的憂慮,並聯合簽名錶示反對學術不端行爲。
《呂惠卿論》涉嫌全文剽竊
據天津市語言學會祕書長、天津師範大學譚汝爲教授介紹,經查證,《求是集》中收錄的《呂惠卿論》(11000字),系全文剽竊周寶珠教授的論文《略論呂惠卿》,沈履偉將該篇論文的正文隻字不改地全文照抄,其他改動處有三:將作者周寶珠的名字刪掉;將標題《略論呂惠卿》改爲《呂惠卿論》;文末38處註釋序號的圓圈改爲方括號。發現該情況後,天津市語言學會立即向河南大學黨委和周教授本人進行了通報。現年71歲、目前因半身不遂一直在家養病的周教授,閱看了《求是集》後氣憤地說:“《求是集》的書名就是絕妙的自我諷刺!”他爲此寫下證明材料:“我不認識沈履偉這個人,他的文章《呂惠卿論》(載《求是集》243頁-255頁),是抄本人的論文《略論呂惠卿》(發表在鄧廣銘等主編的《宋史研究論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1月)。”此後,周寶珠教授特意委託天津市語言學會,以“著作權侵權”爲由,向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起訴書中,周教授將沈履偉和出版該《求是集》的天津古籍出版社一同列爲被告,要求法院判令二被告就沈履偉剽竊原告作品問題停止侵害;判令二被告消除影響,在《天津日報》等媒體上刊登書面賠禮道歉書;判令被告賠償原告精神損失費1萬元;同時要求法院依據《民法通則》的相關規定,對被告給予“訓誡、罰款、拘留”等相關制裁。
就上述問題,沈履偉在接受本報採訪時表示,《呂惠卿論》確實不是他的作品,出版該論文集時,他剛好在國外講學,由他妻子負責和出版社聯繫出版和論文篇目的選擇。由於他妻子不太懂這方面的知識,且恰好周寶珠教授的該論文《略論呂惠卿》與他的其他論文同時放在他的桌子上,忙亂之間,他妻子將該論文誤認爲是他的作品予以收錄。他事後得知後,立即向出版社要求撤銷書號,並向學校進行了說明。對此,譚教授不以爲然,稱沈履偉兩年內曾兩度將《求是集》作爲科研成果申報正高職稱,何談“事先不清楚,事後發現及時制止?”
事件震動國內學術界
據瞭解,本報就上述事件的相關報道,在國內學術界引起強烈反響。以此事件爲契機,來自京、津、冀等七省二市,涉及法學、史學、哲學、文學及自然科學等學科的部分知名專家、學者,專門在北京召開了“全國學術批評與學風建設會議”。會上,賀衛方、伍鐵平、楊玉聖、黃安年、蔣寅、王逸舟、鄧正來等教授,在一份“開展學術批評反對學術不端維護學術尊嚴”的聲明上聯合簽名。與會學者對沈履偉《求是集》多篇文章涉嫌剽竊一事進行討論後,不無憂慮地表示,對待日趨嚴重的學術腐敗及違規現象,目前不但沒有形成“老鼠過街人人喊打”的局面,反而是“有人過街老鼠喊打”。學者們希望爲維護學術神聖的尊嚴,能開展更多的學術批評,同時也希望社會能對此營造一個寬鬆的法制環境。截至目前,在聲明上簽名的海內外學者已達200多人。
另據譚汝爲教授介紹,發現《呂惠卿論》剽竊的證據純屬偶然,當時,有一位專攻宋代財政史的朋友到他家串門,在翻閱《求是集》時,感覺《呂惠卿論》一文與多年前曾拜讀周寶珠教授的一篇論文相似,經查找原著後最終得以證實。《求是集》收錄宋史研究論文兩篇,除《呂惠卿論》之外,還有一篇《曾布論》(全文2.8萬字,該書207頁~242頁),細讀全文,他們對該論文是否爲沈履偉個人原創,同樣心存疑慮。爲求證真僞,天津市語言學會已經將此論文的框架結構在網上公佈,懇求社會各界宋史研究專家給予指點幫助,以繼續蒐集《求是集》涉嫌剽竊的相關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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