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詐騙團伙僞造交通事故和交通事故認定書,並私刻公章到保險公司理賠,詐騙保險金11萬餘元。近日,天津市南開區檢察院以涉嫌保險詐騙罪將該團伙3名成員批准逮捕。
疑犯王某,男,今年41歲,天津市人;疑犯孫某,男,今年26歲;疑犯李某,今年42歲。2003年9月16日,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天津市南開支行經理張某到公安南開分局舉報,稱被保險人王某夥同孫某、李某虛構2002年8月5日在津港公路的桑塔納轎車與松花江小客車相撞的交通事故,以此騙取保險金23745.68元。公安機關通過偵查,於近日將逃匿的3人全部抓獲歸案。
王某交代,開始時他們也不懂這樣做可以“來”錢,後來一個朋友出了交通事故後沒報案,便託王某找人辦一份事故責任認定書。有幾次這樣的事後,王某便與孫某商量自己弄個假交通事故案子,然後到保險公司騙取保險金。自2001年底至2003年初,王某夥同孫某虛構交通事故,僞造交通部門事故責任認定書及僞造交警部門印章,在一張空白的交通事故處理書上填上內容,然後將壞的汽車配件裝在造假的車上,用此種方法作案20餘起。王某自己作爲投保人及將他人定爲投保人僞造的10起保險賠付案均得到了相應賠償,從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天津市南開支行騙取保險賠付金共計11萬餘元。
檢察官說法
該案的檢察官介紹,3人的行爲構成保險詐騙罪及一般詐騙罪,因爲保險詐騙的主體必須是投保人、被保險人及受益人,所以孫某用自己投保的車進行詐騙系保險詐騙,而王某、孫某、李某合夥虛構他人汽車事故進行的詐騙屬於一般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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