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實習記者高博 通訊員阮津):近日,天津市各級檢察機關正在推廣使用北辰區檢察院制定的《公訴案件證據審查規則》。該院檢察長向記者介紹說:“爲了對行使公訴權的檢察官給予有效監督和制約,防止由於個人權力濫用造成執法不公和冤假錯案,確保公正執法,我們細化了公訴環節各項制度。也就是說,用制度來管理人、事、權”。記者在《規則》中看到,從對證據的審查、對從重從輕處理情節證據的審查、證據審查程序等方面都作了詳細規定,長達9000多字。
北辰區坐落於天津市城郊結合部,近年來經濟發展較快,流動人口多,刑事案件不斷增加,該院每年受理的公訴案件大約600件800人,人均辦案60餘件。案件多人員少,在這種工作壓力下,工作量分配不當,就容易造成人員精力疲憊,案件積壓,質量粗糙,這對檢察院的公訴工作是一個巨大的挑戰。兩年來北辰區檢察院圍繞管事、管人、管權這一主題,先後研究制定了17項規章制度,從辦案的各個環節和角度進行了規範。
如果把一個審查起訴的案件形象地比喻爲產品的話,那麼我們可以從產品進“車間”開始,來看一看他們如何保證產品質量:爲了合理分配工作量,他們一改以往實行的“輪流坐莊”爲“主動請纓”,創新辦法實行案件申辦制,由辦案人根據手中現有案件的辦理進度,向科長申請接案,科長則根據每個案件的難易程度作出評估記分,累計後作爲年終考評的參考條件之一。這一制度實行後,辦案人的積極性得到有效發揮,工作量得到合理分配,解決了忙閒不均和案件積壓問題。
但“主動請纓”會否帶來關係案、人情案?“北辰公訴聯繫卡”的使用,解決這一疑問。案件進入公訴程序後,所有訴訟當事人就會得到一張印有聯繫方式的“北辰公訴聯繫卡”,當事人一旦發現認爲可能影響案件公正的情形可以提出質疑並舉報,甚至可以要求更換辦案人。爲了防止發生刑訊逼供,他們對律師發放“律師聯繫卡”,允許其在檢察人員第一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時同時介入,既便於律師掌握情況,又可以對檢察人員的行爲進行監督。爲了使制約更加嚴密,該院建立備案審查前置制度,又設了一道防線。該制度要求辦案人在案件審查完畢後和向法院提起公訴之前,須由科長和檢察長進行兩級閱卷審查。據統計,在這一環節,大約會對10%的案件提出疑問,再由辦案人通過補查完善證據結案。
不僅如此,他們建立的規章制度將監督制約融入辦案的全過程,辦案人必須嚴格按照《公訴案件證據審查規則》、《關於贓證物的管理規定》、《加強與偵查部門聯繫辦法》、《疑難複雜案件集體會診制度》、《結案後跟蹤制度》等執行,這些制度環環緊扣,可操作性強,從方方面面監督和制約辦案人的行爲,確保其公正執法規範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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