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建設部今天發出通知,要求總結經驗,建立健全監管制度,完善信息系統平臺,加快推進風景名勝區監管信息化建設。
目前已完成省級主管部門和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監管信息系統安裝運行43處,多處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監管信息系統正在積極籌建中,有13處世界遺產地已率先完成了首期遙感監測覈查。
通知指出,2005年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監管信息系統建設工作的總體要求是:總結經驗,建立健全監管制度,完善信息系統平臺,積極有效地推進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監管信息系統建設和監測覈查工作,擴大監管工作覆蓋面,爲在“十一五”期間,全面提升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的信息化建設和現代化管理水平奠定良好基礎。
按照“統一部署、分級監管、分步實施”的原則,爲突出重點,更好的發揮先進單位的示範帶頭作用,2005年實施監管信息系統建設的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要達到50個以上。同時鼓勵有條件的省(自治區、市),將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統一納入今年建設部監管信息系統建設計劃,率先建成“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監管信息系統建設先進省(自治區、市)”。
通知強調,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監管信息系統建設,是風景名勝區信息化和數字化建設的重要內容,是提升風景名勝區現代化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也是實現對珍貴的風景名勝資源進行嚴格保護和可持續利用的一項重要舉措。
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園林局要進一步加強對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監管信息系統建設的組織領導,落實責任,明確一位分管領導具體負責,統一領導和組織好本地區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監管信息系統建設工作;各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要繼續落實“一把手”負責制,成立專門工作班子,做到專人、專職、專機,確保監管信息系統建設如期完成。
搞好風景名勝區監管制度建設。一是制定出臺有關加強風景名勝區監管工作的規範性文件,逐步規範監管信息系統建設和監測覈查工作程序;二是加快有關標準規範的研究和起草工作,爲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監管系統建設的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提供可靠的技術支撐;三是強化風景名勝區監管工作表彰獎勵和責任追究機制,充分調動風景名勝區做好監管系統建設工作的積極性,維護監管工作的嚴肅性。
落實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監管信息系統建設專項資金。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園林局和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要積極爭取地方財政支持或自籌配套建設資金,加快完成系統建設。2004年已完成系統建設,但地方自籌配套建設資金還沒有完全落實的單位,要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調溝通,爭取儘快落實配套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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