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區某學校31歲的女教師楊某夥同社會青年組成9人團伙,在大港區盜竊、搶劫、搶奪作案數起。近日,大港區法院以搶劫罪(預備)和搶奪罪對其兩罪並罰,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4000元。
該團伙其餘8名被告人均被以搶劫罪、搶奪罪和盜竊罪判處徒刑9至兩年不等,罰金8000至1000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