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中獎彩票”後,一對夫妻爲支付高額稅金向朋友借款,哪料彩票是假的,發財不成反而欠下債務。朋友爲此將二人告上法庭要求還債。日前,天津市河東法院經審理,認定雙方形成了借款合同關係,判令二被告償還原告人民幣4.2萬元。
被告劉某、蘇某系夫妻,二人與原告武某系朋友關係。今年3月,二被告之子在月牙河邊拾到一張由香港某電子集團舉辦的驚喜大抽獎活動的“中獎彩票”。爲支付數萬元的中獎稅金,劉某和蘇某於當月底分四次向武某借款6.2萬元。4月1日,劉某和蘇某償還武某2萬元,後因該“中獎彩票”系假彩票,無法領到獎金,二人未償還其餘款項。爲此,武某訴至法院,要求劉某和蘇某償還人民幣4.2萬元。
法庭上,劉某辯稱,其子小輝撿到彩票時,劉某正與原告武某通電話,遂將此事告訴了武某,武某聽後說是真的。後劉某稱需要支付彩票的稅金,武某便回家拿錢,並四次隨劉某去銀行匯錢。武某當時提出,今後得獎的獎金有其一半,且沒有說是借款,是自願出的這筆錢。在得知中獎彩票系騙局後,武某便聲稱上述款項是借款,要求劉某夫婦返還,因此不同意武某訴請。
法院經審理查明,原被告之間就上述款項立有借條,遂認定雙方已形成了借款合同關係。法院認爲,二被告應履行返還借款的義務,原告的請求有法可依,法院予以支持。同時,法院認爲,二被告系中年人,生活的經歷及經驗是足以對其子隨意拾到的中獎彩票的真假作出正確判斷的。然而被告受所謂中獎利益的驅動,鑄成大錯,也只能自己承擔責任,吸取教訓。二被告提出的抗辯理由,因無證可舉,法院不予支持,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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