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師文靜狀告校長“性騷擾”一案舉國關注:受到騷擾的女性爲何反被釘在了道德的十字架上?
在推動中國法制化的進程中,女教師文靜是英雄,雖然本案中,她是弱者;
8月28日,《婦女權益保障法》修正案通過,性騷擾被首次寫進法律,此案的起訴案由可能更改,首次以“性騷擾”立案。
“文靜案”震驚京城
本報作爲國內唯一一家媒體受邀參加北京專家研討會
開學的日子到了,經歷這個“非常暑假”之後,因狀告校長“性騷擾”引起全城關注的女教師文靜回到學校。走在校園裏沒有人理睬她,沒有人跟她打招呼,更沒有人跟她說話,她對信報記者說,她有些心灰意冷,她感覺四面楚歌,她像個“異類”一樣生活在巴南,到處是指責的目光和謾罵的口水。
巴南區南彭鎮南湖小學女教師文靜狀告校長“性騷擾”一案已經引起了全城關注,涉案的小學校長已經被巴南區有關單位調離南湖小學,但是,案子的女主角文靜卻顯得比以往任何時候都要孤獨。
就在此時,時代信報接到北京大學法學院婦女法律研究與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中心”)的邀請函,邀請本報赴京參加職場性騷擾問題研討會。
8月28日,作爲國內唯一一家受邀媒體,本報特派記者赴京參會,並在會場上向與會專家介紹了本報相關報道以及當事人文靜的近況。這一天,也是《婦女權益保障法》修正案通過全國人大審議的日子,在《婦女權益保障法》第40條中規定:“禁止對婦女實施性騷擾,受害婦女有權向單位和有關機關投訴。”
受騷擾者爲何反被孤立?
京城專家雲集北京西藏大廈,文靜案作爲這次研討會的兩大內容之一。
在此之前的8月初,北京大學法學院婦女法律研究與服務中心副主任徐維華在接到文靜的求助後趕到重慶,她與文靜在重慶的代理律師商討,於8月8日以“侵犯人格尊嚴”爲案由向巴南區法院提起訴訟。
“這是一例很典型的職場性騷擾案例,除了文靜的自述外,目前保留下來的證據有19條校長髮給她的短信息。”徐維華向來自法學、社會學、性別學、心理學等領域的專家們介紹“文靜案”案情,“我們和當地律師在調查取證時遇到了很大的阻力,我們發現,當地羣衆都持一邊倒,都說校長不錯。只有一名李姓男士說,10年前胡校長因爲調戲一名女老師,被女老師的丈夫毆打,當時就是這名姓李的人去調解的。不過,他拒絕出庭作證。”
“另外一方面,文靜現在的社會壓力很大,她感覺自己在學校被孤立了起來,被孤立得像個罪人,十分痛苦,非常需要我們的幫助。”徐維華這時加重了語氣,“還有就是,重慶本地一名法學專家的說法,恐怕我們無法苟同。”徐維華介紹說,8月中旬,重慶電視臺以文靜的案例錄製了一期節目,節目中邀請西南政法大學某位法學專家對案情進行了法理分析,節目完畢後,這位專家當着不少人的面對文靜說,“你請的什麼律師啊,訴訟案由根本不對,證據也不充分,謹防對方反訴,況且現在還存在法律空白,不如趕緊撤訴,這樣你既可以全身而退,也給當地領導賣了面子。要不,你就庭下和解,像趙忠祥一案那樣就行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