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國土局日前證實,位於新街口地區的兩塊高價掛牌地塊,因爲開發商無力交付土地出讓金,已被政府部門無償收回並重新拍賣。這是南京土地公開出讓以來,當地政府執行的第一宗閒置逾期土地使用權回收案例。
南京市於5月出臺的《關於閒置土地的清查處置意見》提出:土地閒置認定滿一年以上未滿兩年的,按規定收取土地閒置費。如土地使用者沒有能力繼續開發可申請市、縣土地儲備中心收購,但必須在土地閒置滿兩年前與市、縣土地儲備中心達成收購協議;土地閒置認定滿兩年以上的,經市縣國土資源部門報請市、縣人民政府批准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但該地塊開發建設前期工作已準備就緒,已具備開發建設條件的,經市、縣國土資源部門批准,可延遲動工開發建設時間。但自認定之日起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到期之後仍未動工開發建設的,經市、縣政府批准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南京市國土局負責人介紹,目前,南京市閒置土地狀況盤點基本結束,一期收回3宗、400多畝閒置工業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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