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新聞辦公室1日發表的《中國的軍控、裁軍與防擴散努力》白皮書說,中國政府嚴格執行防擴散出口管制法規,自2002年底以來共查處了違法出口敏感物項和技術的各類案件數十起。
白皮書說,防止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及其運載工具擴散是國際社會面臨的共同任務。在防擴散出口管制工作中,中國政府堅持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對於涉嫌違法出口敏感物項和技術的個案均進行認真調查,並依法處理。自2002年底以來,中國政府共查處了違法出口敏感物項和技術的各類案件數十起。主管部門已將涉案企業列入“關注名單”,防止其再次從事此類活動。
白皮書指出,自上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中國逐步建立起涵蓋核、生物、化學、導彈等相關敏感物項和技術及所有軍品的完備的出口管制法規體系。政府頒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出口管制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兩用品及相關設備和技術出口管制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導彈及相關物項和技術出口管制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軍品出口管理條例》等法律和法規。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等法律和法規也爲中國的防擴散出口管制提供了法律依據。
中國政府重視對出口管制執法人員,尤其是基層執法人員的教育和培訓,並採取各種措施對企業宣傳和普及防擴散法規,提高其知法守法和自律意識。政府還鼓勵並指導企業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建立健全內部防擴散出口管制機制,落實防擴散工作責任制。
白皮書指出,防擴散出口管制是一項長期工作。中國政府將繼續不斷完善防擴散出口管制法規,加強出口管制執法能力建設,建立健全內部機制,加強法規宣傳和對企業的教育培訓,爲國際防擴散努力作出應有的貢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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