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未成年人犯罪問題日益突出,並且越來越爲全社會所關注的情況下,爲保證檢察機關在辦案過程中既嚴格依法辦案,又最大限度地保護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自身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1日,天津市北辰區人民檢察院率先在全國推出了包括“提訊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可以通知其家長和法定監護人到場”、“幫助因經濟貧困無能力聘律師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申請法律援助”、“提訊女性犯罪嫌疑人應當由女性檢察官擔任”等一系列人性化舉措,意在杜絕因對未成年人刑訊逼供、誘供而產生錯案、冤案的發生。
提訊疑犯邀家長參加
檢察機關辦案提訊疑犯是一個嚴格保密的工作,除了看押民警、提訊檢察官、疑犯很少有第三人蔘與。這往往給辦案人員刑訊逼供、違法辦案提供可能。爲了杜絕這種可能,北辰檢察院率先在全國提出,“檢察官訊問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到場”的制度。辦案人員將告知其犯罪嫌疑人應享有的訴訟權利和應當履行的義務,並會要求家長協助檢察機關做好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教育、感化工作。同時,有家長在場,會對穩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情緒,如實交代犯罪事實有所幫助,家長也可以對孩子是否受到刑訊逼供進行監督。
辦案考慮孩子平時表現
“檢察官在審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刑事案件時,應該自受理案件之日起的2日內,通知該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並向其瞭解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長經歷、家庭環境、孩子的個性特點、平時的表現以及交友情況等,爲辦案提供參考”,這是該院推出的又一新舉措。對於那些犯罪情節輕微,屬於偶犯,具備有效監護條件或者社會幫助措施,本人悔罪態度較好,且能保證訴訟正常進行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堅持不批准逮捕,這必將對孩子以後的健康成長產生深刻的影響
幫未成年疑犯請律師
通常情況下,辯護律師介入案件是在檢察機關對疑犯提起公訴後,而律師往往是作爲檢察官的對手在犯罪嫌疑人的罪與非罪問題上展開激辯。北辰檢察院爲了加大對檢察官辦案的監督力度,將辯護律師的介入提前至審查批捕階段。對於未成年犯罪案件,對未成年人本人或者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未聘請律師或者提出聘請律師意向,但是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聘請律師的,檢察機關應當幫助其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以最大限度保護其合法權益。
“聽證會”監督不批捕決定
對經過依法審查決定不批准逮捕的未成年疑犯,檢察機關將邀請偵查機關、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與本案有利害關係的當事人進行“聽證”,辦案檢察官闡明不批准逮捕的理由和法律依據。同時,檢察官將告知因犯罪但不批准逮捕的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依法享有進一步申訴的權利。該院負責人表示,召開“聽證會”的初衷也是爲了維護未成年疑犯的合法權益。
嚴查未成年疑犯幕後指使
北辰檢察院特別規定,在審查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檢察官一定要注意是否有被脅迫情節,是否存在教唆犯罪,傳授犯罪方法犯罪或者利用未成年人實施犯罪的幕後指使,依法對這些犯罪分子進行刑事追究,以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犯罪活動的地位進行準確界定,避免其被錯審錯判。
女檢察官審查未成年疑犯
一般情況下,未成年犯罪刑事案件選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點,善於做思想教育工作的女檢察官承辦。對於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訊問也是由女性檢察官擔任,這樣可以在確保辦案質量的前提下,充分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
配合監所嚴查刑訊逼供
據介紹,發生刑訊逼供在看守所的機率很低,爲此,檢察機關偵查監督部門要配合駐監所檢察官對偵查人員將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出看守所訊問或者進行偵查活動的監督,從各種異常現象,如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身上是否有傷痕,口供情況不穩定,供詞前後矛盾等中發現刑訊逼供的問題,及時予以糾正。
新聞背景
北辰區檢察院相關負責人在接受本報獨家採訪時表示,當前,未成年人犯罪率持續上升,犯罪年齡越來越趨低齡化,犯罪手段越來越殘忍,暴力型、團伙型犯罪也呈高發趨勢。而我國的現行法律法規對如何有針對性地處理未成年犯罪案件缺乏具體法律法規,基本上是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成年犯罪嫌疑人適用同一部《刑法》,這樣難免會造成在辦案過程中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他們推出這一系列新舉措,意在規範司法機關的執法行爲和落實檢察機關的監督職能,體現人性化執法和人文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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