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副主任楊健強在6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表示,我國將用5年時間,基本解決人口較少民族的脫貧問題。再通過一段時間的努力,使人口較少民族達到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要求。
據瞭解,新中國成立以來,22個人口較少民族在政治上得到翻身,經濟社會有較快發展。但是,由於歷史、自然條件等方面的原因,這些民族的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水平還比較落後。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基礎設施落後,生產生活條件差;生產力水平低,貧困問題突出;社會發育程度低,社會事業發展滯後。發展面臨諸多困難,是少數民族中應特別予以關注的羣體。
楊健強說,我國高度重視人口較少民族的發展,在執行國家對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的特殊扶持政策的同時,對人口較少民族給予了更多的支持和照顧。要對人口較少民族聚居的640個行政村,整村推進,一個村一個村地規劃,一個村一個村地扶持,一個村一個村地搞好,分期分批地改變面貌。
“整村推進不光能夠使22個人口較少民族直接受益,這個村的其他一些民族也同樣可以享受帶來的好處,同時可以輻射到相鄰的一些村,讓他們同樣得到實惠。”國家民委經濟發展司副司長樂長虹說,“所以我們採取整村推進的目的主要是使項目和資金、政策措施真正落實到人口較少民族聚居的地區和人口較少民族廣大羣衆身上。”
楊健強介紹,1999年,國家民委與國務院扶貧辦密切合作,聯合在雲南省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基諾山和布朗山開展了“兩山”集中幫扶試點示範工作,投入7300萬元,通過3年左右的努力,使基諾族和布朗族兩個民族聚居區基本改變了落後面貌。
楊健強說,按照“國家扶持,省負總責,縣抓落實,整村推進”的原則,中央各部門將根據自己的職能,採取特殊措施對人口較少民族的發展給予重點支持,還要積極組織對口支援;其次,各有關省(區)政府要對人口較少民族發展負總責,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和政策措施;人口較少民族所在縣(旗)的縣(旗)長是第一責任人,必須負責把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的政策措施落到實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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