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9月15日起,市民在天津市的近百家金店購買貴金屬、珠寶及其鑲嵌製品將享受新的“三包”服務。日前,天津市黃金飾品協會發布了《天津市貴金屬、珠寶及其鑲嵌製品的售後服務辦法》,市民將首次得到退貨服務。
根據《售後服務辦法》,貴金屬包括黃金、鉑、鈀、銀及K金。掛件、珊瑚、鍍金擺件、金箔製品等則不在規定的範圍內。
據本市黃金飾品協會有關人士介紹,新出臺的《售後服務辦法》引入了“三包”的規定,而被取代的《貴金屬(黃金、白銀、鑽石)珠寶飾品售後服務統一規定》中則沒有這樣的“字眼”。“三包”即包修理、包調換、包退換。“三包”有限期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計算。消費者憑發票、飾品籤及“三包”憑證享受“三包”售後服務。
具體來說,如果貴金屬、珠寶及其鑲嵌製品自銷售之日起三日內,市民發現其中的黃金、鉑金、鈀製品及K金含量不足發票或飾品簽上標註的;或其中的黃金、鉑金、鈀製品重量不足發票或飾品籤標註的;或與發票或飾品籤標註等級不符的;或爲不合格產品,以及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爲消費者退貨的,消費者可以選擇維修、換貨或退貨。退貨時,銷售者應當按發票金額一次性退清貨款,不得收取折舊費。
如果貴金屬、珠寶及其鑲嵌製品自銷售之日起四至七日內發生這些問題,消費者可以選擇維修或換貨。換貨時原則上不低於原貨重量或成色,對換貨重量超過原貨重量、成色的,超過部分的重量、成色可按換貨當日牌價計價補差。
黃金、鉑金、鈀、銀、珠寶及其鑲嵌製品自銷售之日起,憑銷售發票保修半年,要求所修飾品品名、重量、成色須與發票內容相符。修理兩次以上仍不能使用的可以調換貨。調換製品按以舊換新的辦法收取改制費的30%。 K金飾品維修辦法和其他貴金屬製品相同。
如果在“三包”有效期內屬於無有效憑證或有效憑證與所修飾品內容不符;非承擔“三包”經營者拆動造成損失;消費者使用不當,保管不善造成損失;不可抗力造成損失的,不實行“三包”,但可以收費修理。
由於消費者在佩戴飾品時不慎造成變色、斑點、污染、折斷、變形、開裂、鬆動、掉石、出現擦痕等問題,不屬於質量問題,由消費者自行負責,售後單位可與消費者協商有償優惠維修。
作爲本市黃金飾品協會的會員單位,本市近百家大金店都將執行這個新出臺的《售後服務辦法》。市民在這些金店購買黃金、鉑金、鈀製品都可以以舊換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