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上午從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天津市醫療保險誠信體系正式啓動實施。該體系主要包括三部分,即建立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誠信制度、實行醫保誠信醫生管理、規範參保患者就醫行爲。對嚴重違規的醫生和有不誠信行爲的參保人員,將分別列入“黑名單”,實行重點跟蹤監察和監控。
定點醫療機構分級動態管理
建立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誠信制度,將重點考覈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合理治療、合理收費、藥品質量和提供優質服務等情況,通過實施監督考覈,確定信用等級,實行分級管理。對於不誠信的,不再續簽醫療保險服務協議,違規性質嚴重的取消定點資格。同時,建立規範的誠信等級升降機制,實行動態監管,並向社會公佈。
執業醫師違規取消服務資格
實行醫保誠信醫生管理,將建立執業醫師信譽檔案,實行誠信管理。定點醫療機構覈定名額內的執業醫師實行違規積分淘汰制度,一年內違規積分達到設定分值時,即爲不誠信醫生,並取消爲參保患者提供醫療服務的資格,被取消資格的醫生一年內停止爲參保患者提供醫療服務。執業醫師的守信情況,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記入信譽檔案,嚴重違規或一般性違規兩次以上的,列入“黑名單”管理,實行重點跟蹤監察。
騙保情節嚴重追究法律責任
在規範參保患者就醫行爲時,將杜絕個別參保患者違規就醫購藥,保障醫療保險基金安全。參保人員有下列行爲之一的視爲不誠信:冒用他人蔘保證件看病購藥或將本人的參保證件借給他人使用;隱瞞、編造病史,篡改診療憑證;參保人員或參保人員與執業醫師(藥師)共同採取報銷票據作假、處方作假等方式騙取醫療保險待遇的;轉賣通過醫療保險基金報銷的藥品,謀取不當利益,造成醫療保險基金損失的。對列入“黑名單”的參保人員,將實行重點跟蹤監控。對違規騙取的醫療保險基金除追回外,視違規情節給予停止半年到一年享受醫療保險待遇的處罰,情節嚴重的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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