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超級女聲”制造出的一批新新人類的詞匯,諸如PK(對決)等曾一度頻率極高地被用於公共媒體,甚至出現在報紙的新聞標題中。但今後,PK、MM等新興語言的使用,可能會受到制約。今天上午,《上海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辦法(草案)》正式提交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22次會議審議。
出臺草案規范網語
為規范普通話使用,草案要求公務員公務活動用語、學校和教育機構的教育教學用語、廣播電視影像作品用語、公共服務行業的基本服務用語、各類大型活動的工作用語等必須使用普通話。對國家機關、學校、新聞媒體、公共服務行業、會展業、大型活動等重要領域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也進行了規定。
市教委主任張偉江表示,對目前存在和正在發展中的網絡語匯不宜作簡單化的絕對禁止,需要區別對待:對漢語文出版物、國家機關公文、學校教育教學中一部分不符合現代漢語詞匯、語法規范的,以數字或符號代替中文詞語或詞義的,如以MM代替妹妹等,用“表”來表示“不要”等,需要限制其使用的范圍,否則會影響漢語的健康發展。
草案第十三條因此明確規定,漢語文出版物、國家機關公文、學校教育教學不得使用不符合現代漢語詞匯和語法規范的網絡語匯。市人大教科文衛委主任委員夏秀蓉說,這意味著,漢語文出版物、國家機關公文、學校教育教學不得使用不符合現代漢語語匯和語法規范的網絡語匯,將從法律上得以認可。新聞媒體的用語用字強調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規定使用普通話和規范漢字。
市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主任委員夏秀蓉說,像MM、PK等這樣的時尚詞匯,受眾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很多中老年人就不懂它的意思,如果在報紙等大眾傳媒裡出現,往往使人一頭霧水。即便內容需要,不得不出現,也應注明它的中文含義。
外文標識漢字標注
同樣,純粹的外文標識今後也可能不再允許存在。草案規定,在國家機關公文中需要使用外國語言文字的,應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必要的注釋,招牌、廣告、告示、標志牌等使用外國文字的,須同時使用規范漢字標注。
此外,考慮到方言的使用價值和特殊的文化價值,針對社會上目前認為推廣普通話壓縮方言的生存空間的誤解,草案還專門列出條文規定,有關部門可以對方言的變化、發展情況進行研究。以體現國家推廣普通話不消滅方言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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