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在見到與他同行的男青年搶劫路人得逞後,自己也心裏“癢癢”,頓生邪念,遂上前對同一被害人言語威脅並搶劫現金1300餘元。該男子在逃跑途中即被抓獲歸案。日前,天津南開區人民法院一審以搶劫罪判處該男子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1000元。
今年5月13日13時許,44歲的本市人袁某夥同一綽號爲“華子”的男青年,竄至本市南開區密雲路與長江道交口附近。見一人在此處一個電話亭打電話,“華子”遂上前搶劫該人錢財,後離去。目睹了整個過程的袁某,見來錢如此容易,由此產生了邪念,上前對同一被害人實施言語威脅,並搶走現金1350元。袁某在逃跑途中被抓獲歸案,所搶現金也被公安機關依法收繳併發還被害人。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袁某犯搶劫罪。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袁某法律意識淡薄,以非法佔有爲目的,以言語相威脅,搶劫他人錢財1300餘元,其行爲已經構成搶劫罪,應受到刑法處罰。念被告人袁某如實交代犯罪事實,無前科劣跡,未給被害人造成經濟損失,故依法酌情判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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