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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記者劉雁軍 通訊員晁振源 張景祥):“十一”黃金週馬上就到了,每天從家到單位“兩點一線”的許多上班族,正在積極籌劃如何與家人去外地過一個輕鬆的假日。可是,對另一些上班族來說,“黃金週”可能是一個繁忙們的“加班周”,因爲,由於工作和生產任務的需要,他們只能堅守在工作崗位上。那麼,對於“十一”黃金週加班加點的勞動者,付出勞動後應該得到多少勞動報酬?天津市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負責人提醒用人單位,本市自今年7月1日起,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因此,今年“十一”黃金週支付加班工資,一方面應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月工資,計算日工資後,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另一方面支付勞動者的加班工資,不得低於今年7月1日調整後的最低工資標準。
據悉,《天津市工資支付規定》對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加班加點,如何支付加班工資做出了明確的規定。同時,從今年7月1日起,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由原來的每月530元、每小時3.17元,調整爲每月590元、每小時3.52元。寶坻區、武清區、靜海縣、薊縣、寧河縣最低工資標準由每小時3.05元,調整爲每小時3.4元。非全日制用工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人每小時5元,調整爲每人每小時5.6元。
爲了使用人單位在法定工作日期間、節假日期間安排勞動者加班後,能夠按照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市勞動保障監察總隊提醒廣大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今年“十一”黃金週支付加班的最低工資標準比往年有所增加。
鏈接:加班加點工資如何計算
實行月薪制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在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時,其日工資的計算方法,可統一按勞動者本人的月工資標準除以月制度工作天數進行折算。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數爲20.92天,月平均工作時間爲167.4小時,職工的日工資和小時工資應按此進行折算。以某職工月工資1000元爲例,日工資標準約爲47.8元,小時工資約爲5.97元。在“十一”黃金週中,如10月1日至3日加班1天(8小時),其職工加班工資計算公式爲:47.8元×300%×1天=143.4元/天;如10月4日至7日加班1天(8小時),其職工加班工資計算公式爲:47.8元×200%×1天=95.6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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