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南開區人民法院近日對本報曾連續報道的“本市最大販賣餐飲假髮票案”進行了宣判,被告人方某獲刑4年半,並處罰金6萬元;被告人張某獲刑3年,並處罰金5萬元。
法院認爲,被告人方某、張某目無國法,違反國家發票管理法規,侵犯國家稅收徵管制度,明知是假髮票,仍予出售。其中被告人方某出售假髮票共計19200份,還有未出售的9895份,而被告人張某則出售假髮票共計1500份,還有未出售的9292份,二被告人的犯罪行爲屬情節嚴重,均已構成出售非法制造的發票罪,應依法追究二被告人的刑事責任。被告人張某刑滿釋放後五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屬累犯,依法應當從重處罰。鑑於二被告人歸案後認罪態度較好,故酌情予以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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