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各級領導幹部不能隨意離開深圳了。昨日公佈的最新一期《政府公報》透露,深圳市政府特地發出通知,離深超過3天以上的,必須書面請假,經批准後方可離深。
根據昨日公佈的《關於明確政府領導幹部離深請假報告制度的通知》,今後各級領導幹部離深請假報告採取口頭和書面兩種形式。凡在工作日或節假日期間離深到國內或其它地區,時間不超過3天的,應事先口頭請假,經同意後方可離深;時間在3天以上的,應事先書面請假,經批准後方可離深。出國(境)的,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並在出國(境)前提前3天以上書面請假,經批准後方可離深。
離深請假報告實行分級管理。副市長、祕書長向市長請假報告,市政府副祕書長向祕書長請假,並向所協助的副市長報告。各區區長、市政府組成部門正職向市長請假,並向分管副市長報告;其他市政府直屬單位正職向分管副市長請假報告。各區政府、市政府直屬各單位的其他負責同志向所在單位一把手請假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