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9年原採礦冶金學門又分爲採礦學門、冶金學門。1917年國民政府教育部對北洋大學與北京大學進行科系調整,北洋大學改爲專辦工科,法科移並北京大學,北京大學工科移並北洋大學。從此,北洋大學進入專辦工科時代。
1928年,南京國民政府在教育上試行大學區制,北洋大學改稱“北平大學第二工學院”。不久大學區制廢止,北洋大學暫稱“國立北洋工學院”。
從1920年6月起,北洋大學專辦工科,設有土木、採礦、冶金三學門;後學門改稱系,至1935年北洋工學院設有礦冶、土木、機械、電機共四個系(內分七個工程組);爲了提高學術及技術水平,北洋工學院於民國二十二年(1933年)開始成立研究所,1934年,其組織章程(含招考研究生)經教育部覈准,1935年初,開始招收研究生,首屆研究生於1937年“七·七”事變前畢業,並被授予碩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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