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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廈門火車站派出所通報一起“槍案”,一攜槍男子栽在廈門火車站。
持槍的是遼寧籍一劉姓男子(40歲),他10月5日晚8時左右出現在火車站, “該男子接受檢查時故作鎮定,稱自己急着趕到北京再回老家”,派出所一曾姓辦案民警描述道。他當時站在安檢口處,發現一高大男子進站時一直將揹包抵住腰部位置。
在隨後的檢查中,警方從該男子腰間別着的紅色塑料袋內發現一黑色仿左輪自制手槍,四發鉛製子彈和三發鋼彈,其中6發子彈已上膛。
劉向警方交代稱,自己是名遊客,國慶來廈門玩,5日下午到中山路購物時,路過小巷時遇到兩名新疆籍陌生男子,對方稱有便宜手槍賣,便以550元購得。
劉還稱,買槍是爲“帶回鞍山老家打靶玩”。警方稱,劉的口供非常可疑,目前,劉已被刑拘並交由鐵路刑偵部門做進一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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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稱公安人員攜電擊器登機
近日,一自稱公安人員的外地男子欲攜帶電擊器在廈門機場登機,被機場安檢部門查獲。
事發當日19時許,廈門機場工作人員在對飛往天津的CA1530次航班旅客進行安全檢查時,一旅客行李中隨身攜帶的電擊器引起了安檢員的注意。
據稱,該旅客自稱是公安幹警,並質問安檢員:“我是公安人員,爲什麼不能帶?”但當機場安檢人員要求其出具執行任務書時,他卻拿不出來,隨即該旅客連同電擊器一併被移交機場公安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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