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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記者高博):三男一女合演騙局,用工藝手鐲當鑽石手鐲賣,差點騙走了天津市東麗區婦女魏某的20萬元血汗錢。前不久,落網者張某被本市東麗區法院一審以詐騙罪判刑4年,並處罰金10萬元。
2005年8月8日下午,魏某在利津路附近下車後,有一個男青年向她兜售鑽石手鐲。她拒絕後,又上來一個穿工商制服的青年跟她搭訕。這時,一個女子走來說她在銀行工作,銀行正在收購這種鑽鐲。於是,兩名男子和魏某一同到銀行問是不是真的。從銀行出來的人拿着三個鐲子進去,出來後說鐲子是真的,還給魏某看了一張卡,上面寫着此種鑽鐲收購價爲26萬8千元。在巨大利益的誘惑下,魏某決定以20萬元的價格把男青年手裏的手鐲買下來。這個男青年就是犯罪人張某。當張某隨魏某回家取錢時,被魏某家人識破騙局,張某被當場抓獲。經鑑定,張某兜售的“鑽石手鐲”只值60元。法院經審理認爲,張某犯有詐騙罪,依法做出以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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