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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記者劉雁軍通訊員質宣):從天津市質監局獲悉,爲切實加強對本市液態奶生產加工監督管理,依法維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繼續把奶製品作爲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重點產品,按照國家質檢總局的要求,市質監局對本市液態奶生產實施備案管理。
據介紹,對液態奶生產實施備案的主要工作:一是備案範圍包括所有在液態奶生產加工中使用復原乳的生產加工企業;二是備案內容包括乳粉的進口數量,進貨數量、質量、產地及其生產企業,使用復原乳生產加工液態奶的投產時間和生產週期,使用復原乳生產加工液態奶的產量,每批液態奶成品中復原乳所佔的比例,使用復原乳生產加工的液態奶的銷售區域等信息;三是未經備案不得生產;四是做好與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的銜接;五是加強生產備案制度的監督管理;六是及時彙總本市實行生產備案制度的統計信息,切實掌握全市執行生產備案制度的落實情況。
另據介紹,國家標準委日前對復原乳標識標註作了新的規定。自10月15日起,用乳粉或在生鮮乳中添加部分乳粉生產的酸牛乳、滅菌乳應醒目地標出“復原乳”或“復原奶”字樣,並與產品名稱標示在包裝容器的同一主要展示版面。10月15日前生產但未標註“復原乳”的奶製品允許銷售至2006年1月15日。
國家標準委要求,用乳粉或在生鮮乳中添加部分乳粉生產的酸牛乳、滅菌乳,其產品標籤的標示內容除了必須符合《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酸牛乳》和《滅菌乳》等有關標準的規定外,全部用乳粉生產的酸牛乳、滅菌乳應在產品名稱緊鄰部位標明“復原乳”或“復原奶”。在生鮮乳中添加部分乳粉生產的酸牛乳、滅菌乳應在產品名稱緊鄰部位標明“含××%復原乳”或等效名稱“含××%復原奶”。“××%”是指所添加乳粉佔酸牛乳或滅菌乳中全乳固體的質量分數。
對於使用復原乳生產加工液體乳標籤的標註方式,國家標準委要求,“復原乳”與產品名稱應標示在包裝容器的同一主要展示版面,“復原乳”三個字必須醒目。具體的要求是,“復原乳”的字號不小於產品名稱的字號,且字體高度不小於主要展示版面高度的五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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