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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雲南省人民檢察院獲悉,昆明市原副市長平愚山因涉嫌玩忽職守被查辦,不久前由昆明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即將開庭審理此案。
平愚山現年48歲,曾先後擔任昆明市財政局副局長、局長,昆明市副市長等職。根據雲南省人民檢察院目前已經查明的事實,平愚山在擔任昆明市財政局局長期間,於1995年5月8日違反相關法律和規章規定,擅自決定將昆明市財政局在昆明市國庫的預算外資金中的5000萬元人民幣存到工行信託公司的賬戶上,並代表財政局同工行信託公司簽訂了“存款合同”。2002年,工行信託公司被撤銷,這筆鉅額資金至今一部分未能追回,給國家造成1540餘萬元的經濟損失。
此外,平愚山在昆明市財政局主持工作並分管昆明市國庫券交易部期間,在管理監督工作中嚴重不負責任,致使交易部違法違規經營、賣空國債數億元的問題長期未能得到遏制,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和惡劣的社會影響。
昆明市人民檢察院認爲,平愚山的行爲已涉嫌濫用職權和玩忽職守,於2005年9月28日向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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