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北京市供電局原局長趙雙駒因玩忽職守,非法投資6400萬元、非法爲他人擔保人民幣5.29億元人民幣造成國家鉅額損失,被西城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4年。
上午8時40分,趙雙駒與其他十餘名上午受審的被告一起被帶進西城法院暫看室。當看到攝影攝像記者圍着趙雙駒拍照攝像時,被告家屬們高喊着“侵犯隱私權”伸手或用身體遮擋。
9時10分,法庭正式宣判。法院審理查明,趙雙駒於1994年6月至1995年1月,在擔任北京市供電局局長及其下屬單位北京供電實業開發總公司總經理期間,違反有關規章擅自動用本單位供電貼費,以借款的名義,先後通過北京供電實業開發總公司投資北京威克瑞電線電纜有限公司,由於趙雙駒未委派有關人員對威克瑞公司進行管理及威克瑞公司經營管理等原因,目前造成北京市供電局投資款人民幣6400萬元損失。
另外,趙雙駒於1994年至1996年,在擔任擔任北京市供電局局長期間,違規擅自爲北京威克瑞電線電纜有限公司的銀行貸款提供多次擔保,摺合人民幣5.29億餘元,由於北京威克瑞電線電纜有限公司在銀行貸款逾期未還,人民法院判決北京市供電局承擔北京威克瑞電線電纜有限公司不能歸還貸款額的二分之一的賠償責任。爲了證明上述事實,檢方提供了96份證據,其中10餘份證言證明趙雙駒爲威克瑞公司投資、擔保並未請示上級領導或徵得領導班子同意。
法院認爲,趙雙駒身爲國家工作人員,玩忽職守造成北京市供電局重大損失的行爲,妨害了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秩序,已構成玩忽職守罪,判處趙雙駒有期徒刑4年。宣判後,趙雙駒當庭表示對判決結果沒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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