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取聯合國常任理事國企圖失敗之前,日本在各種國際場合反覆強調自己所承擔的聯合國會費數額巨大,以此來表明自己應該承擔更多的“國際政治責任”的正當性。如今,“入常”遭遇滑鐵盧之後,日前正式提出日本應減少聯合國會費數額,理由是日本將在今後要求承擔與“成員國的地位和責任”相應的會費,並提出修改聯合國會費分攤辦法的具體建議。其實,這更體現了日本外交的“小國風度”,缺乏長遠的戰略眼光,並在國際道義上大失顏面。
各國應按支付能力分攤聯合國會費
聯合國是在二次大戰後在同盟國倡議和領導下成立的世界上最大的政府間國際組織,其主要職能是維護世界和平。
聯合國會費的繳納有自己的原則和慣例,即按照各國的支付能力確定會費分攤比例。聯合國現行會費比例編制方法是各國經過多年艱苦談判最終達成的妥協結果,多年的實踐證明,這個方法較好地體現了公平和公正。而且,聯合國全體成員國的會費比例是由聯大確定的,任何對會費分攤比例方法的改變也應由聯大通過協商一致作出決定。
此前,在第60屆聯大行政和預算問題諮詢委員會有關會費分攤比例問題的一般性辯論中,中國、英國、俄羅斯等許多國家呼籲繼續按照支付能力原則審議並編制2007年至2009年的各國聯合國會費分攤比例。中國代表王新霞在發言中說:“只要是按照目前的分攤比例方法基本原則進行計算,中國很樂意接受最後的計算結果,無論這個數字是多少。”此外,她還表示:“維持現行會費比例編制方法對於聯合國及其內部組織的正常操作具有至關重要的意義。”
從另一個角度講,承擔會費並不能只看絕對數額,因爲各個國家的發展水平差距巨大,需要注意各國相對增長的速度,過快的增長不利於有關國家、特別是發展中國家的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比如,中國的2004年至2006年會費比例也比上一個3年期上漲了35%。
日所言“特殊地位”不具有國際正當性
日本通過其常駐聯合國副代表小澤俊朗向外界公開表示,讓“被拒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門外的”日本今後繼續支付僅次於美國的聯合國會費是不妥當的。他說,日本分攤的聯合國會費過多,未能準確反映其國民總收入的狀況。因此,日方將要求將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特殊地位也列入計算會費分攤比例的要素之一。日本對目前這種“不公平”的會費分擔日益感到“失望和不滿”,要求改變會費分擔比例,建立“反映會員國地位和責任的會費制度”。日本將在今後的談判中提出修改聯合國會費分攤辦法的具體建議。
從本質上講,日本所謂“常任理事國的特殊地位也應是計算會費分攤比例的要素”並無新意,它只是日本從另一個方面將“會費”
與“入常”聯繫到一起。通俗而言,就是說常任理事國應該多交會費。
顯然,這種說法不具有正當性,也不會得到其他國家認可,正如歐洲聯盟輪值主席國、英國代表加爾韋斯所說,長期以來歐盟一直認爲,應繼續把支付能力作爲編制聯合國未來會費分攤比例的主要因素,而最能精確反映這一原則的就是國民總收入。日本國民總收入居世界前列,因此,日本代表所言是不負責任的說法。此外,這種言論甚至是一種對聯合國的要挾。當然,日本表態也是爭常失敗之後轉移國內鬱悶之氣的伎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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