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9月9日至13日的短短几天內,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日夜兼程,深入加工製造業重鎮廣東的代表性企業,與衆多工作在一線的進城務工人員進行了廣泛的接觸。此次考察安排在十六屆五中全會前夕,總理與進城務工人員的面對面交流不僅僅是其一貫親民風格的延續,更是向地方政府表達了中央“更加註重解決涉及人民羣衆利益的問題”的期望。
9月13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有關人士說,中央政府正在醞釀“一攬子”破解農民工難題的方案,具體的細節目前還不方便透露。據瞭解,這一方案由國務院政策研究室牽頭,大約20個部委參與起草,2006年“兩會”之前將正式出臺。方案甚至連“農民工”的名字該如何改變都會涉及。
“欠農民工的錢一定要還!”
——償付工錢、保護農民工的財產權,不僅是維護勞動力市場秩序的問題,其背後牽連着促進農民增收、維護社會穩定、激活國內消費市場、遏制盲目投資和政府“形象工程”等等問題。清欠既有着保護人權的道德感召力,同時還是一個關係穩定與發展全局的戰略性問題。
“有總理給我們撐腰,誰敢不給!”一位年輕的農民工談到拖欠工資問題時底氣十足。
早在2002年,時任副總理的溫家寶來到內蒙古自治區東部貧困地區看望、慰問各族羣衆,當一些農牧民反映外出打工拿不到工錢時,他“感到非常焦慮”,這爲第二年“總理爲民工討工錢”這一新聞事件埋下伏筆;2003年,溫總理對發生在廣東韶關的一起歷時8年、涉及600多名民工的欠薪事件作出批示,直接推動了問題的妥善解決;2004年,全國政協常委、中國政法大學研究員夏家駿關於黑龍江省雞西市政府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錢的報告直達國務院,總理批示要求有關部門覈查問題、限期落實,在得知部分地方官員弄虛作假欺瞞國務院後,他又連續兩次批示並派出督查組……“欠農民工的錢一定要還!”溫總理親自吹響了清欠運動的號角。
在領導人“亮劍”之後,全國範圍內的清欠運動迅速推進。2003年底,就在溫總理幫農婦熊德明討完工錢回到北京後不久,建設部等6部委聯合召開電視電話會議,要求各地切實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問題,國務院辦公廳也就此下發通知督促各地行動起來──清欠運動再次升級。到2004年1月中旬,已償付歷年拖欠款215億元,清欠率68%,其中2003年發生的“新債”已兌付89%,此次各地動作之大被輿論稱爲“清欠風暴”。
“建議國務院在3年內基本解決這個問題。”全國人大執法檢查組在檢查建築法的實施情況時也發現,“當前拖欠建築工程款相當普遍,並且呈逐年上升趨勢”。2004年3月,這一建議出現在十一屆全國人大第四次代表大會上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切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按時足額支付。用3年時間基本解決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按“清欠時間表”,2005年春節前基本解決2003年及以前拖欠的農民工工資。據建設部部長汪光燾介紹,這一目標已基本實現。
“提高他們的素質,爲他們進城務工提供便利和服務”
──如果說清欠緩解了農民工眼下的生存壓力,那麼國家大張旗鼓開展的農民工培訓則重在解決其發展的問題。保障農民工實現發展權,既可以促進農民充分就業、直接有效提高衆多農民工的生活質量,也有利於開發農村人力資源,進一步增強我國經濟發展的比較優勢,可謂利國利民。
一位在西部掛職的博士向半月談記者講過一個意味深長的故事:上海某單位到當地招農民工當服務員,雖然應者雲集,但最後被選中的卻寥寥無幾──大多數人只會端盤子、洗碗,達不到招聘單位的標準。“農民工的文化水平直接決定了他們在城市勞動力市場競爭中所處的地位。”全國政協委員譚慶璉指出,“由於用人單位對勞動力素質的要求越來越高,農民工的就業環境也越來越嚴峻。”
農村富餘勞動力爲數衆多,轉移不好就是包袱,開發好了則爲資源。在進退的節點上,國務院抓住了職業技能培訓這個“牛鼻子”。溫總理對培訓工作的批示明確地突出兩層含義:一要“特別重視”,二要“多種形式”,總之要“提高他們的素質,爲他們進城務工提供便利和服務”。
國家6部門聯合制訂的《2003~2010年全國農民工培訓規劃》提出,2003~2005年,對擬向非農產業和城鎮轉移的1000萬名農村勞動力開展轉移就業前的引導性培訓,對其中的500萬人開展職業技能培訓。2006~2010年,對擬向非農產業和城鎮轉移的5000萬名農村勞動力開展引導性培訓,並對其中的3000萬人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同時,對已進入非農產業就業的2億多名農民工開展崗位培訓。這是我國截至目前最大的農民工培訓計劃。2004年,國家已經免費培訓農村剩餘勞動力250萬人,今年培訓人數將達到280萬人。
在“國務院勞動力轉移培訓示範基地”河南信陽,農民們嚐到了培訓的甜頭,2004年,6萬多名農民工在接受培訓之後走出信陽,月收入比以前要平均提高60%。這一年,總理溫家寶、副總理回良玉對信陽整合教育資源開展外出務工勞動力培訓的經驗給予了充分肯定。
目前,國務院正在部署加強職業教育工作。2005年9月21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原則通過了《國務院關於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決定》,農民工培訓工作將進一步提速。隨着社會經濟的發展與培訓工作的深化,我國農村勞動力的轉移正在由個體型向組織型、由分散型向規模型、由低技能型向高素質型轉化。
“一定要讓進城務工農民的孩子有書讀、有學上!”
──如果政府不能保障打工子弟的受教育權,那麼城鄉二元分割的弊端將在下一代中埋下隱患。或者說,如果孩子因爲出身進城務工農民家庭而不能讀書,那麼今天義務教育的缺失將在他們成年之後轉化爲知識匱乏和技能低下,他們將不得不像父輩一樣,在激烈的就業競爭中艱難求生。
北京市海淀區北塢小學90%多的學生都是在京務工人員的子女,這樣一所平凡的學校卻在2004年的一天意外地收到了總理溫家寶的來信。原來兩週前,該校六年級學生13歲的汪婧給總理寫了一封信,介紹同學們的學習生活情況,描繪了自己的學校,以“感謝溫爺爺爲我們在京務工人員子女做的很多事情”。總理在回信中說:“在京務工子女學習、生活受到重視,有很大改變,應該感謝北京市委、政府,感謝學校的老師、職工和領導。”
全國務工農民的子女數以千萬計,他們受教育的權利如何保障?2003年“國辦發1號”文件提出“解決農民工子女的義務教育問題”。“同在藍天下,共同成長進步”,2003年9月9日,溫總理來到北京石景山區玉泉路小學,並在二年級(二)班教室的黑板上題下了這幾個大字。總理拉着孩子們的小手,一一詢問他們的學習和生活情況。他囑咐老師們說,我們的老師要給他們更多的關愛,帶着感情教育他們。
“一定要讓進城務工農民的孩子有書讀、有學上!”爲了總理的囑託,2003年9月,教育部、國家發改委和財政部制定文件,在全國推行中小學收費“一費制”,要求各地停止對進城務工農民子女教育的額外收費。與此同時,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教育部、中央編辦、公安部、發改委、財政部、勞動保障部《關於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義務教育工作的意見》,明確了政府的職責,落實了扶持的經費。
2004年11月5日結束的“中國流動兒童工作經驗交流暨研討會”的材料顯示,許多城市的教育部門正在採取積極的解決辦法。國務院還將相關建議寫進修訂後的義務教育法,並將在2005年12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打破城鄉分割體制,推動城鄉勞動力市場逐步一體化
──保障所有人作爲人的所有權利!保護農民工的權益不是國家的權宜之計,而是一項長期的根本性的戰略目標。最近,五中全會召開,人權狀況白皮書公佈,前者鄭重提出“認真解決進城務工人員社會保障問題”,後者歷數去年國家爲保障農民工等全體公民基本人權所做的種種努力。中央的精神和政策爲農民工各項權利的實現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從根本上治理和解決農民工問題的關鍵就是變革城鄉差別的戶籍制度,實行城鄉一體的公民(居民)登記制。”中國社會學研究會會長陸學藝建議政府,“可從解決突出問題入手,如在解決身份、工資、工傷保險和維權組織等問題上作出嚴格的制度性安排。”這一思路與政府不謀而合,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最近組織編寫的《農民工維權手冊(2005)》載明:農民工有權參加工傷、醫療、養老、失業等各類社會保險。
2004年10月,針對農民工生產過程中的種種困難,溫總理主持國務院常務會議,聽取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進一步改善農民進城就業環境的工作彙報,並提出一系列要求:繼續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加快清理和取消針對農民進城就業的歧視性規定和不合理限制,加大勞動監察執法力度,改善就業服務,大力推進農民工工傷保險等。國務院把農民工遭遇的突出問題擺上常務會議,意在整體推進,爲城鄉勞動力市場一體化夯實基礎。
允許一部分農民進入大中城市就業,並使一部分具備條件的農民由常年性外出勞工,轉變成穩定性移民。五年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五計劃綱要》就已經明確提出,打破城鄉分割體制,推動城鄉勞動力市場逐步一體化;五年後,這一目標要求在農民工權利保障體系全面推進的背景下,變得更具現實意義。
勞動力市場一體化的本質在於農民工和市民平等地享有各項權利──在農民工問題中,權利是市場現象背後的本質,維權是解決市場中諸多問題的有效途徑。國務院提出改善農民進城就業環境,齊頭並進地關照其生產生活中的各項權益,表明政府在解決農民工問題上的立意已經由“治標式”的清欠、培訓等單項工作,轉向爲“治本式”的全面實現農民工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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