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項資金 貼息貸款給中小企業添動力 《天津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辦法》今天正式施行。該《實施辦法》規定:市政府每年安排專項資金扶持中小企業,解決中小企業發展融資難“瓶頸”問題;放寬創辦條件,降低建立中小企業“門檻”;鼓勵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提高科技含量。這些政策的實施,將爲本市中小企業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大顯身手起到“保駕護航”的作用。
據瞭解,目前本市中小企業達到8.6萬家,佔全市企業總數的99.89%,佔全市經濟總量的60%。市政府將每年在地方一般預算財政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資金,作爲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本市將鼓勵中小企業進行技術創新,市、區縣政府對中小企業項目有自主知識產權、產品市場佔有率達到一定比例的,給予貸款貼息支持。此外,科技型企業、都市工業型和社區服務型企業以及都市服務型企業,明確列爲鼓勵型小企業範圍,在財稅、融資等方面給予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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