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藥殘留帶來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已成爲當今餐桌問題的焦點之一。爲確保廣大市民吃上安全健康的農產品,天津市將加強對農藥的監督管理。記者昨天獲悉,本市有關部門從農藥生產、銷售、使用、農產品質量跟蹤等多個方面加以規範,鼓勵和支持開發、研製、生產及使用安全、高效、經濟型農藥,禁止在蔬菜、瓜果、茶葉及中草藥等作物上使用高、劇毒農藥。
爲了從源頭上防止農產品污染,本市將有望出臺6項制度措施,即農藥監督管理預警機制,農藥管理機構定期對農藥質量進行抽檢,並定期向社會公佈抽測結果。動態跟蹤監督制度,對已獲准登記的農藥產品質量、藥效等及時進行跟蹤,以防止假冒僞劣產品進入生產領域。對於高、劇毒農藥、殺鼠劑實行覈准定點經營制度,經營單位須具備一定條件,得到有關部門審批後方可獲得產品經營權,否則一律不準經營出售。銷售和使用高、劇毒農藥的限制、禁止制度,在本市劃定一定地區範圍,禁止或限制一種或多種農藥使用,嚴禁在蔬菜、瓜果等作物上施用高、劇毒農藥,在防治衛生害蟲中也不得使用。無公害農產品生產檢測制度,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經營企業禁止生產、銷售農藥殘留量超過國標的產品,有關部門對農藥殘留實施動態監測,並把農副產品農藥殘留量檢測結果定期向社會公佈。殺鼠劑的監督管理制度,實施統一滅鼠的地區和單位,應當統一使用國家規定的殺鼠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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