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市長堤邊防派出所兩民警劉焜、黃浩程因刑訊逼供嫌疑人致死,近日分別被判處10年、8年有期徒刑。
2004年12月8日上午8時,長堤邊防派出所抓獲涉嫌詐騙人員樑桂才、吳俊等人。審訊從上午9時開始,因樑桂才拒絕交待作案事實,爲獲得口供,民警劉焜、黃浩程兩人商議用手銬吊扣樑桂才,之後兩人互相配合,用報紙包住樑桂才雙手腕部,接着再用手銬將他的雙手反扣,吊掛在辦公室防盜網上。
不僅如此,在此後的審訊中,劉焜和黃浩程還用警棍長時間敲打樑桂才雙小腿、腳背等部位。樑桂纔不堪折磨高聲喊叫,但包括當時在場的派出所領導,沒人出面制止。
除劉焜和黃浩程外,派出所民警尤某等3人也先後來到審訊的辦公室,見樑桂才抗拒交代,也參與對他進行體罰,有的用警棍敲擊樑桂才的小腿部,有的用腳踢他的小腿。
審訊直至當晚9時,樑桂才突然死亡。後經法醫鑑定,樑桂纔是因創傷性休克和急性腎功能衰竭而死亡。
在審訊樑桂才的同時,由民警裴某、文某對另一嫌疑人吳俊進行詢問。爲逼取口供,從上午9時許開始,裴某用手銬將吳俊雙手反扣,吊掛在辦公室窗戶防盜網上,僅讓他的雙腳腳趾着地。直到當晚7時許,吳俊才被打開手銬放下來。
除了兩民警劉焜和黃浩程被判刑外,海口市檢察院還將建議主管單位對這起嚴重刑訊逼供案件的其他責任人作紀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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